32岁外卖员被54岁保安捅死,全程不反抗,只是为了不被判互殴?
保安杀死外卖员的事件震撼了所有人,让人不禁思考一个问题:这个年富力强的壮年男子为什么宁愿被捅死也不敢还手?
很显然,外卖员知道一旦还手就会被判为互殴,而法律从来没有保护过像他这样的弱者。在整个过程中,外卖员毫无反抗,也不逃跑,在短短几十秒内任由对方连捅多刀,这实在令人疑惑。或许,他有老人和孩子要养,一旦反击并打伤对方,他就会陷入官司之中,作为家庭支柱,谁来照顾老人?
谁来支付孩子的学费?被剥夺正当防卫权利的他,只能任由带血的尖刀一次又一次穿透自己的身体,最终含冤而去世。按理说,32岁的男子正处于壮年期,即使面对54岁的保安持凶器的疯狂,他应该还是有足够的力量来抵挡的。这是在面临严重伤害和致命威胁时,人们的本能反应都会保护自己。退一万步来说,当看到对方拿刀扑过来时,为什么不立即逃跑呢?是吓傻了吗?还是担心被认定互殴?表面上看,这只是底层人难为底层人的事件,保安凶恶且贫穷,外卖员软弱可欺。但实际上,在更深层次上,外卖员从未得到过法律的保护,他下意识地感到自己像是被束缚住双手双脚的“人”。这才是社会的极度邪恶。今年8月,山东青岛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件,一个男子在楼下被壮汉毫无理由地辱骂,男子回击后壮汉卷土重来,在双方激烈的冲突中,该男子忽然拿起旁边的酒瓶就砸向对方头部,最后男子也遭到重创,医疗费用花去了20多万元。事后警方认定为互殴:你可以躲,可以跑的,还手就是互殴!
当时,这个事件连同“互殴”这个奇特的词引发了网络上的轩然大波。
家门被踹开,遭到毒打导致骨折、嘴唇缝合12针,这不就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暴力殴打行为。
外卖员突然被看起来比自己明显弱小的保安连捅,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这不仅仅是对身体的侵害,更是对个人尊严和安全感的摧毁。
受害者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来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然而,“互殴”成为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墙阻碍了正当防卫。
其次,法律是否能够有效保障每个公民的安全和权益?如果将所有情况简单地归结为互殴,那就意味着实际受害者无法得到正义。
在法治社会中,人人都有生命危险,充满了朝不保夕的担忧。这两起事件反映了社会对家庭安全的担忧,以及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
社会对个人安全的担忧和对公共秩序的期待是正常的,而执法机构的应对方式直接关系到社会对其信任。最后,“互殴”这个概念的混淆和滥用,也引发了对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教育的反思。人们需要了解自己在法律体系中的权利,执法机构需要认真调查每一起案件,以确保公正的司法结果。
媒体通过正确报道和监督事件,有助于引起社会对公共安全的关注,促使执法机构谨慎且公正地处理类似事件。
正气需要传扬,正义必须伸张。正是“互殴”扼杀了公道,也阉割了国人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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