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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来了!撕毁司机通行证的治超人员求饶:你要多少钱才消气

这是一个发生在山西吕梁的关于货车司机和治超人员的冲突事件。货车司机李先生持有合法的超限通行证,却被治超人员不让上高速,还将他的证件撕毁,称其为假证。李先生将此事曝光到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愤怒和同情。治超人员私信道歉,想要和解,却被李先生提出的诉求拒绝。治超人员被停岗调离,但李先生和网友都认为处罚太轻,应该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回顾

李先生是个货车司机,他开着一辆装满重货的大车,要从离石西高速收费站上高速。他有超限证,是山西省交通厅发的,还没过期呢。可是,他遇到了一件让他气得要死的事情。

那天下午,他正等着过磅,就看见一个穿着绿色外套的人走过来,背后写着“交通执法”。那人问他有没有超限证,李先生就把证件给了他。结果,那人竟然一言不发,就把证件撕了,还扔在地上,然后就走了。

李先生一看,心里火冒三丈,赶紧下车,追上那人,问他为什么这样做。那人居然还不承认,说证件是假的,说他没撕,说李先生在造谣。李先生气得不行,他拿着被撕的证件,拍了两段视频,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一遍。视频里,可以看到那人的脸,还有他的背后的字,还有李先生的证件,都清清楚楚的。

李先生把视频发到了网上,没想到一下子就火了。网友们都看了,都觉得那人太过分了,都骂他无理取闹,都支持李先生维权。那人看到了网上的舆论,吓得不轻,赶紧给李先生发了私信。

他说他做错了,说他愿意赔偿李先生一些钱,说他已经被上级处罚了,说他希望李先生能原谅他。李先生说,你要想我原谅你,就得满足我的两个条件:一是赔我一元钱打印费,二是在网上公开道歉。

那人听了,觉得李先生太不讲理,居然要他在网上丢脸,他就不同意了。

李先生的诉求,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许多网友表示,李先生的超限证是合法的,那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受到惩处。同时,他们也赞扬了李先生的勇气和正义感,认为他是一个有骨气的好司机。

后来,吕梁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就此事件发布了通报,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置措施。

但李先生对这份通报表达了不满,他坚持要求当事人公开向他道歉,并赔偿他一块钱的打印费——这一块钱,对李先生来说,意义非凡。

12月8日上午8时左右,离石西高速收费站的负责人和当天的那个人,赶到了李先生所在的公司。他们不仅带来了歉意,也带来了一元赔偿款!

那个人在视频中向李先生表达了诚挚的道歉,并递上了那象征意义一元钱。李先生接过这一元钱,他的表情中既有释怀,也有对正义的坚持!

问题分析:超限证的真伪,治超员的权力

超限证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超限证?超限证的真伪如何判断?治超员有什么权力和责任?这些问题,都是这件事引发的社会关注点。

超限证,是指超限运输车辆的通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是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轴荷或者外廓尺寸的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和安全措施,办理通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超限证的真伪,可以通过查询超限运输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该系统由交通运输部建立,用于记录和管理超限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通行证信息、违法信息等。超限证上的二维码,也可以通过扫描,获取相关信息。

治超员,是指从事道路运输管理的执法人员。治超员的权力和责任,主要包括:

检查超限运输车辆是否持有通行证,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和安全措施行驶;

对违反规定的超限运输车辆,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停止行驶;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超限运输车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超限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损坏,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治超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文明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事该如何认定呢?

这个案例的主要问题是,治超人员是否有权撕毁货车司机的超限通行证,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或者犯罪。我的解读是:

治超人员没有权利撕毁货车司机的超限通行证,因为这样做是侵犯了货车司机的财产权和合法权益。超限通行证是货车司机的合法证件,是他们可以在道路上行驶的依据,没有人可以随意撕毁它。治超人员的职责是管理道路运输,对于超限、超载的车辆,他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罚款、扣车、吊销驾照等,但是这些措施都要有法律的依据,不能随意滥用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超人员没有权利撕毁车辆的通行证,这是违法的,也是侵权的。

治超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了刑事犯罪,因为他们滥用职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了货车司机的损失,也影响了公共利益。根据《刑法》,如果治超人员的行为造成了国家或者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失,或者毁坏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特别严重,那么他们就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且,如果货车司机的超限通行证是由国家机关或者公共机构颁发的,那么治超人员的行为就更加严重,因为他们故意毁坏了国家机关或者公共机构的证件,这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当然,具体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还要看法院的判决,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治超人员的行为是有可能触犯刑法的。

子夜看法

从这件事情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首先,治超工作是一项公共服务,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和情绪。

治超人员作为国家公务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法律,尊重群众,公正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的形象和信誉。其次,货车司机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超载、超速、超限,不要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和麻烦。

如果有合法的超限通行证,也应该按照证件上的规定,按时、按路、按量地通行,不要随意更改或伪造证件,不要与治超人员发生冲突,不要影响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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