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位民警踩踏违法人员脚踝的事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热议。
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这位涉事民警在违法人员已经被4名警察摁倒在地,动弹不得的情况下,依然背着双手站在违法人员的脚踝部位上,用力踩压了多下。
该涉事民警此举被认为是滥用私刑,是一种超出执法范围的个人泄愤行为,因而引起了公愤,引发了舆论的强烈谴责!
对于此事,11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发布通报称,涉事民警在执法过程确有执法粗暴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已对其进行停止执行职务,开展调查,依法依规的严肃处理。
根据警方的通报,这件事情实际上是发生10月27日7时27分。当时这位被踩压脚踝的违法人员喝醉了酒,然后趁着一位女子打开门外出时,突然闯入其家中滋事。女子报警之后,接下来就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在通报中说,这个违法男子在警方赶到到现场处置时,拒不配合,还持续辱骂、推搡现场民警。之后民警在依法对该男子强制传唤的过程中,有一民警执法粗暴,踩压了该男子的脚部。
因为涉事民警踩压醉汉的行为确实是超出了执法范畴,于情于理于法都无法让人理解,也无法让人接受。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网络上的文章与评论区里的言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对涉事民警进行口诛笔伐,一边倒地对他进行批评指责。
很多网友都认为,涉事民警踩压醉汉脚踝的行为,其实是在践踏民众的尊严。他踩的不是醉汉的脚,而是老百姓的人心。
网上一边倒的舆论说明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心里有杆秤,事情的曲直大家一目了然,是非对错大家心里一清二楚。
违法男子固然可恶,但他毕竟是在喝醉了酒的情况下才做出了违法的举动,而且他的行为并没有对别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在被制服后也没有再反抗的行为与能力,因此不应该受到粗暴的对待。然而,涉事民警却公然站在醉汉的脚踝上踩压,此举实在无必要,他这样做也难怪会被公众认为是发泄个人私愤,品德有问题。
不过,也有部分人力挺涉事民警,他们认为,无论用什么手段,只要可以让违法犯罪分子一想警察就怕,这个社会治安才会好,百姓生活才会安宁;而如果对犯罪分子太仁慈了,那就等于是对人民的失职。如果因为这样就处理民警,那以后谁还敢认真执法呢?
还有人觉得,警察也是人,是人都是有情绪的,尤其是碰到了那种为非作歹,祸害人民还不配合执法的犯罪分子,执法民警肯定会很恼火,也难免会对犯罪分子采取一些不当的行为。而且因为对犯罪分子恨之入骨,所以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可能会无法用理智控制自己的冲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违规执法了。
打个比方说,如果有一个小偷偷了你很贵的东西就跑,结果被你发现了,当你追上去的时候他不但没有把东西交出来,还要跟你对抗到底;这种情况下,你说你会不会非常恼火呢?心里恐怕都恨不得抓到他后,把他狠狠揍个半死了吧!怎么可能还能保持那么理智克制呢?
那些为涉事民警鸣冤叫屈的人,大概就是这样想的。他们或许都觉得,涉事民警踩压违法人员脚踝的行为虽然不合法,但是合情合理,可以理解。
也有人认为,从某种角度来说,涉事民警踩压违法人员脚踝的行为,应该就是一种嫉恶如仇的态度表现,本人并非像网上舆论所说的那么坏,那么不堪。
不过,无论怎么说,身为执法者都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执法,绝不能凭个人情绪执法。因为一旦执法者的行动脱离了法律的约束,即使任凭个人情绪去执法都能被宽容或被允许的话,这样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合法权益,恐怕反而会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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