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真实新闻案例,涉及隐私,案中人名均为化名。资料来源:新华网《广西13岁少女因……残杀同窗好友》
一桩震惊社区的凶杀案引发了广泛关注。一个胖女孩竟然杀害了自己的好友,并分尸藏于荒郊野外。令人震惊的是,凶手竟然是受害者的好朋友,这个胖女孩为何要对美丽的闺蜜下此毒手?背后的动机让人不寒而栗。
覃晓晓和周丽丽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两人年纪相仿,兴趣相投。
然而,在她们看似亲密无间的友谊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据了解,受害者名为周丽丽,是一个善良、受欢迎的女孩。而凶手覃晓晓则是周丽丽的好朋友,两人在小时候就相识,形影不离。然而,覃晓晓却因为内心的嫉妒和恨意,犯下了这起令人发指的罪行。
小时候,覃晓晓因为生病不得不依赖激素药物来治疗,但药物的副作用却导致她体重增加。渐渐地,她从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变成了同学们嘲笑和奚落的对象。她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古怪,脾气越来越坏。这种坏脾气也逐渐侵蚀了她的性格,使她变得偏激和暴躁,渐渐地没人愿意跟她玩。
直到有一天,新搬来的邻居家的女儿周丽丽走进了覃晓晓的生活。周丽丽不仅漂亮而且善良,她受欢迎,同学们都喜欢她。由于两人是邻居,所以他们的关系非常亲密,周丽丽一直在照顾覃晓晓,两人几乎形影不离。覃晓晓对周丽丽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她真心欣赏周丽丽的善良和美丽;另一方面,她又深深地嫉妒周丽丽。虽然她表面上对周丽丽表现出友好和感激,但她心底却藏着嫉妒和恨意的种子。
据覃晓晓供述,她趁周丽丽看电视时,将其残忍杀害。随后,她将尸体分尸,并将碎尸藏在了附近荒郊野外。
【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覃晓晓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虽然覃晓晓作案时年仅13岁,未满14周岁,无法承担刑事责任,但她仍被判处收容管教3年。此外,覃晓晓的父母还需赔偿受害人家属10.8万元,以弥补这场悲剧带来的伤痛。
这个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孩子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在这个案件中,凶手覃晓晓从小就受到身体和心理上的影响,导致她变得孤僻和暴躁。在这个案件中,凶手覃晓晓年仅13岁,却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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