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某小学霸凌事件经过数天的发酵,终于有了一个处理结果。
一、赵某晋某两人,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和训诫。
二、两人父母被训诫,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5名学校校长和老师被开除或者撤职。
这一套流程下来,对于两个施暴者家庭来说,毫无意义,挠痒痒一般。
没有代价的处罚,就是变相的纵容!
总的来说,这件事还是卡在了年龄上。
赵某和陈某9岁,法律上是拿他们没办法的。
其实,通告中给出的处罚已经是法律范围内,最顶格的处罚了。
教训不惨痛,未来还是会出事。还俩孩子只有9岁,未来的路很长,这个时候如果教不好,等到了社会上,将会更加的惨痛。
从情况看就是孩子和家人分别得到了一次免费的心理辅导。
不知道受害者陈某家里是否满意这个处罚结果。
最起码,精神损失费应该争取。
据悉,孙某从二年级开始就受到同学的欺负,后来逐渐升级为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折磨。
这么长时间。陈某内心可想而知是如何煎熬,不然也不会动了轻生念头,他也才10岁。
同班同学曾向老师反映过,但由于老师的不作为和偏袒,导致事情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总的来说,这一事件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对于陈某和赵某、晋某3家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长期的煎熬。
对于陈某来说,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而对于赵某和晋某来说,他们虽然受到了心理辅导和训诫,但他们是否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是否能够改正自己的行为,还是一个未知数。
不过,对于这个结果,广大网友都是鸣不平,到底要不要开除当事人,如何处理才好成了焦点。
不少网友纷纷要求下调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
在外国,瑞士、新加坡最低刑事年龄为7岁,墨西哥、菲律宾为9岁,土耳其、荷兰为12岁……。
这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这方面的不健全。不禁想问,法律是否应该更加完善,以更好地保护每一个孩子的权益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宝贵的存在,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故而,我们需要对欺凌行为,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让每一个孩子都知道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其次,需要加强孩子的全方面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让他们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如何正确地处理冲突和问题。
对肇事者的惩罚和教育的同时,不能忽略对受害者的全方面帮助。
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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