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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也称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工作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2、住房公积金具有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不低于职工个人缴纳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不论职工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是职工所在工作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按照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法规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贷款额度标准按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

计算公式:

1、职工个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2、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3、职工个人向市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个人向省属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

4、市属/省属公积金贷款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夫妻双方额度可叠加,最高可申请100万(以家庭为单位,男女朋友不可以)。

举例:王某,在杭州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5年,于2020年3月在主城区购房了一套普通自住住房,且向公积金申请贷款。由于不含申请贷款当月,所以从2月开始往前追溯12个月,即2020年2月到2019年3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分别为30000、29000、28000……19000。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为:(30000+29000+28000+……19000)/12=24500。按主城区15倍计算,王某的个人可贷额度为24500*15=367500。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为368000元。

备注:

补缴和个人住房补贴不可以算为住房公积金余额。

(四)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根据人民银行和住建部规定,从2015年8月26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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