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一、自然人股东
1、个人所得税
税目:财产转让所得
税率:20%
公式: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2、印花税
税目: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万分之五
优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作为股权转让纳税主体的自然人,从增值税的角度来讲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纳税人要注意留意本省相关的印花税减免政策及有效期间,最大程度的应享尽享国家税收减免政策。
3、增值税
自然人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自然人股东转让的是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
二、法人股东
1、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收入-股权投资成本
注: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
2、印花税
税目: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万分之五
优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头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作为股权转让纳税主体的自然人,从增值税的角度来讲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纳税人要注意留意本省相关的印花税减免政策及有效期间,最大程度的应享尽享国家税收减免政策。
3、增值税
属于金融商品转让的缴纳增值税。
1、销售额的确定
一次交易:销售额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
多次交易: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时,销售额为盈亏相抵后的余额。
注: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2、税率
一般纳税人6%: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30%: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4、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如果转让的股权,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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