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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为什么写下了将进酒(将进酒是李白的代表作吗?)

孩子喜欢李白,可能是单纯喜欢他的诗句,成年人喜欢李白,一定是在他身上看到了年少轻狂时的自己。今天我们要解读的是李白的《将进酒》。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是天才中的天才,被后人誉为“诗仙”。李白一生创作了大量诗作

孩子喜欢李白,可能是单纯喜欢他的诗句,成年人喜欢李白,一定是在他身上看到了年少轻狂时的自己。

今天我们要解读的是李白的《将进酒》。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是天才中的天才,被后人誉为“诗仙”。李白一生创作了大量诗作,他的诗天马行空、激情四射,流传至今的有984首。

我们今天解读的《将进酒》流传极广,也是李白的代表作之一。唐诗是汉文化最璀璨的诗歌艺术,它或韵味无穷,或醉意撩人,或振聋发聩,或荡气回肠。唐诗种类很多,诗人,但只有李白是全能型天才。

他天赋卓绝,诗作气势恢宏而言之有物,奇丽出尘而生动具体。无论是古体诗还是律诗、绝句,李白都作过超一流的作品。甚至可以说,大唐若没有李白,便少了一份气吞八方的豪气。而李白诗中最能体现豪情的东西便是酒。所谓斗酒诗百篇,李白喝完酒所写的诗极其俊逸不凡,几乎将汉文学艺术拉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这首《将进酒》算是其中的代表。他金句频出,通篇响亮,一气呵成,是最能体现李白精神气质的一首诗。《将进酒》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这是一种用于军事大典上的君乐,算是“劝酒歌”,它比较冷门,但是到了李白手上便散发出了夺目彩光,历经千年而愈发隽永深刻。

我们来看看这首诗的写作背景。

公元701年,李白出生于安西都护府碎叶城中的一户富裕人家。他从小天赋异禀:“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这是说李白五岁就能背六十干支,十岁开始读诸子百家的书。身为标准的富二代,李白的物质生活极其奢侈:价值千金的宝马、裘衣是生活里的常物。

在扬州游学时,遇到潦倒诗人,他出手便接近万两巨款;在蜀中漫游,他甚至养着上千只的奇禽异鸟……殷实家境和盖世天资造就了李白自信且骄傲的性情,他希望自己成为辅弼之臣,甚至成为宰相、帝师。

公元742年,经贺知章和玉真公主的引荐,42岁的李白终于获得了唐玄宗的赏识,成为了翰林供奉。他受到了唐玄宗最高规格的接待。李阳冰在《唐李翰林集序》里这样介绍李白初入宫廷的情形:天宝中,皇祖下诏,征就金马,降辇步迎,如见,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谓曰:卿乃布衣,名为朕知,非素蓄道义,何以至此。这话是说唐玄宗下诏将李白招入宫中。玄宗走下龙辇,步行迎接李白,并设宴款待,让李白坐在自己的七宝床上。这里的“床”是镶嵌着七彩宝石的华丽宝座。

不仅如此,玄宗还亲自为李白搅拌羹汤,对李白说:“你一介布衣,我却能听闻你的大名,若不是你道德品行高,文章做得好,咱们怎么会在这里见面呢?”如此可见,玄宗很欣赏李白,而李白也感受到了人生的极大荣耀。他在《东武吟》中说:“君王赐颜色,声价凌烟红。”意思是说自己得到了皇帝的宠信,声誉很高,仿佛快要进入凌烟阁了。

凌烟阁是唐朝为表彰功臣修建的楼阁,当初李世民为了表彰功臣,住凌烟阁,画二十四功臣像。而春风得意的李白觉得自己满腹才华,将来也能进入凌烟阁。

那么,李白担任的“翰林供奉”到底是什么地位呢?在唐代,凡皇帝所到之处,要有御用文人、术士等人“待诏”。这些人中有吟诗作赋的文词之士,有饱读典籍的经学之士,有算卦者,念佛者,吹拉弹唱,三教九流,无所不有。

皇上赏月,夜色宜人,诗文待诏,要作诗助兴;皇上游园,景色迷人,书画待诏,就要作画。这些人在翰林院随时等候皇帝召见,所以叫翰林待诏,也叫翰林供奉。所以翰林供奉更像是皇帝的陪侍。

偶尔,皇帝也会问翰林供奉一些政治问题,但这不是他们的主要工作,皇帝也绝不会将这个群体与国家政治联系起来。由此可见,李白作为翰林供奉虽受到皇帝赏识,但是没有什么政治地位。

天宝三年,也就是公元744年,做了近两年翰林供奉的李白突然离开了长安。关于李白离开长安有两种说法。

《新唐书.李白传》中说,玄宗赏识李白,多次设宴召见。一次,李白酒醉,让高力士替他脱靴,高力士怀恨在心,从中作梗,致使李白得不到升迁,李白便上书请求还居山林,玄宗同意了,并赏赐了许多钱财,这就是“赐金放还”。

而在《旧唐书.李白传》中,则说:李白离开长安,是因为醉酒后让高力士替他脱靴,导致玄宗不悦,勒令李白离开宫中。

不论事情经过如何,公元744年,李白离开了宫廷,重新混迹于江湖。虽然他凭借着超凡才华和豪爽性情,日子过得还算洒脱,但他并没有放下心中抱负。每当他想起过往,内心依旧悲愤失落。

天宝11年,也就是李白离开长安八年后,与友人岑勋、元丹丘在河南颖阳登高饮宴。人生快事,莫若置酒会友,于是李白借酒兴诗情淋漓尽致、快意豪放的抒发了内心的悲愤与骄傲,写下了这首《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是大宗师手笔,毫无铺垫,开篇便一股豪迈之气喷涌而出,三人饮酒之处,距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滔滔黄河绵绵不绝,所以诗人借黄河起兴。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当。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这一句大气恢弘,有着磅礴的空间感。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高堂明镜悲白发”,视野上突然变小,核心指一个“悲”字。“朝如青丝暮如雪”,则拉大了时间阔度,体现了厚重的时间感。

这两句“君不见”悲感至极,却不纤弱,有惊心动魄的气势。第一个“君不见”以河水一去不返,喻光阴易逝,第二个“君不见”以朝暮间青丝变白说人生短暂。这两句用四个字可以概括人生苦短,这便是喝酒的原因。

所以,诗人又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里是由“悲”转作“欢”和“乐”的节点。从此处开始,诗情渐趋狂放,而行乐不可无酒就此入题,但诗人并没有直接写“酒”,而是用“金樽”“对月”将饮酒诗意化;诗人也没有直接写痛饮,而用“莫使”和“空”的双重否定使语气更为强烈。

“人生得意须尽欢”是李白的生活哲学,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当纵情欢乐,这似乎在宣扬及时行乐。然而,诗人得意过吗?我们知道,李白的理想是当宰相,甚至当帝师,他被玄宗欣赏过,但不过是一场幻影。

他回想过往,心中满是失望、愤慨,那么,难道就此消沉吗?不,他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李白就是李白,他曾有“囊者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的豪举,所以“千金散尽还复来”是李白刻在骨子里的豪情。千金散尽是败家子,但还复来就是本事了。

而此时此刻,知天命的李白深知自己仕途无望,因此一句“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呐喊才显得更加气壮山河,难能可贵。这不仅是李白对自己人生的肯定,也是对每个人人生的肯定。这一句蕴含的豪迈与自信,消除了上一句贪酒的颓丧,体现了李白的精神气质和格调。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寥寥数语,诗人便描绘了一场气派的盛宴,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罢休。而“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为虚写。会须是“应当”的意思。这句是说,要不饮就不饮,一饮就应当饮三百杯。

这一句节奏铿锵,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人的醉态跃然纸上。之后,诗人高声劝酒道:“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让诗歌更为朗朗上口。

岑夫子、丹丘生是李白两个至交好友,分别是岑勋和元丹丘。其中元丹丘是李白20岁左右在蜀中认识的道友,他们曾一起在河南颍阳隐居。三人此时登高畅饮,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诗人心中快意,他不仅仅要写诗劝酒,还要唱歌。

于是他说:“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这是一个极流畅的过渡句。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种神来之笔也只有李白这样的天才才想得到。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在古代,富贵人家吃饭要鸣钟列鼎,食物要精美如玉,所以“钟鼓馔玉”就是富贵生活的意思。

但诗人认为豪华生活没什么好的,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这句是酒后吐真言,“我”本是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却“大道如青天,我独出”。所以诗人“但愿长醉不复醒”。但这时颓丧之气又隐约要出来了。

诗人立即压上去一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这句有两种解释,一是说自古以来的圣贤都是寂寞的,只有喝酒的人才名垂千史,第二种是说“圣”指清酒,“贤”指浊酒,“古来圣贤皆寂寞”,是说自古来清酒也好,浊酒也好,这些酒都不会留下来,但是喝酒的人会帮这些酒留下它们的名字。这两种解释,无论是哪一种,都很符合李白的价值观。

而这句的豪迈之气把“长醉不醒”的颓丧之气压了下去。那么哪位饮者留其名了呢?诗人接着说道,“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陈王,是诗宗曹植,号称八斗之才,文人楷模,李白一向自命不凡,能让他树立为榜样的也都是不凡之人,而其中陈王与酒联系较多。本句李白话用了陈王曹植《名都篇》中的一句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

《名都篇》描写的是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饮宴醉生梦死的生活,平乐是奢华娱乐场所,斗酒十千是说酒很贵,每斗酒都要十千钱。而李白的这句“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表面是欢乐的宴会场面,实际上是以乐景写哀景,要知道陈王曹植备受猜忌,有志难展,这激起了诗人内心的共情和忧愤。在这里,诗人露出了一点深意。

然而接下来的一句又说回了酒。“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这一句的大意是,我李白最烦小气的人,喝酒的时候,别说什么没钱,酒只管拿来,咱们只管痛饮就是。李白强调的是洒脱、赤诚、豪迈。

“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句是全诗的收尾,响亮,极具爆发力,余音绕梁。

李白就是李白,喝酒当然不能让别人掏腰包,而是五花马、千金裘这些名贵的豪车大衣统统不要了,拿去换酒喝。在这里“呼儿”“与尔”,口气很大,有一种将宾做主的豪迈。要知道诗人当时是在丹丘生那做客,此刻他却要快人快语,提议典裘当马,浪漫色彩极浓,诗情至此狂放至极。

即将告终时,李白抛开一切纠缠,直接响亮收尾,来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相契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深沉。这样的结尾体现了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

《将进酒》,篇幅不长,却气象不凡,全篇大起大落,诗情悲愤狂放,语气豪纵深沉,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震动古今。

诗中多次用巨额数字,比如“千金”“三百杯”、“千金裘”、“万古愁”等词语表现豪迈,但是又不让人觉得空洞浮夸,其根源在于诗人心中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情感和潜藏在豪迈下波涛汹涌的忧愤。

李白是个伟大的诗人,他对文字的驾驭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但作诗对李白来说却不是学问、琢磨,而只是宣泄情绪的工具。

李白这一生活得太耀眼,太洒脱,他有凡人的一面,他也娶妻生子,他也穷过、碰壁过,但他总是能迅速地从挫折中脱身而出,高唱着“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首诗之所以能给人奋发的力量,是因为它像李白的很多代表作一样,表现的不是单一的情绪,也不是单一的主题。

在李白那高度的自信下,也有着彻底的自卑。在无边的欢乐中,有着延绵的忧伤,这种矛盾的美,蕴含着绝对的天真浪漫,意气用事,无拘无束,豪迈不羁。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依然热爱生活。\"李白真的像极了那个我们想做,却不敢做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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