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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啊(民事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文)

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那么再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张哥将最近写的申请再审申请书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民事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岳xx,男,汉

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那么再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张哥将最近写的申请再审申请书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岳xx,男,汉族,1965年2月26日出生,xx市xx区金地花苑金缘居1402,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住所:xx省xx市xx区坞城xx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南路50号,xx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12层1221(或1211室或1209室)法定代表人:王某,职务主任

再审申请人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晋08民终1593号,特申请再审,请求撤销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该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二审法院对被申请人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主张的非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主张,仅凭其律师口头陈述就做了认定,显属认定事实错误,本案中的涉案房产证、土地证,从借款之日起到目前为止,均在申请人手中,倘若在短期内主张不属真实意思表示,或许说的过去,但涉案房产证。土地张长达七年之久抵押在申请人之手,而被申请人未提出任何异议,而在申请人诉讼期间却称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岂不是一句笑话。但二审法院仅凭被上诉人一句话,就以不是被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抵押不成立,显属认定事实错误。着房产证、土地证抵押都把款借走七年之久,到现在还能说是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吗?

二、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程序违法。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申请人既然在诉讼中主张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应当举证证明,但被告未举出任何证据加以证明,二审法院对应当质证的证据,也未进行举证、质证。显属程序失当。

三、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

申请人与高xx的电话录音,可以证明,xx省风陵渡旅游接待站将房产证、土地证交给其下属,其目的就是让下属在外借款时用于抵押的,其借款对象不确定。既然被申请人在外借款,其房产证、土地证是用于抵押的,那么抵押给谁完全有其下属决定,难道抵押给别人合法抵押给申请人就不合法了吗?

四、xx市中级法院,同案不同判,期间必有不可告人之行为,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晋08民终2711号判决书中认定,同样是用房产证做抵押,同样没有签订书面抵押协议,同样都是通话录音为证,为什么该判决能支持,而本判决却不能被支持,这其中难道不是钱或权交易在作怪吗?

五、二审判决以没有达成书面抵押协议,认定抵押不成立,但我国法律支持多种协议方式,包括口头协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口头抵押协议,被申请人将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土地证已经交付申请人多年,其协议内容已经履行完毕,且不违法法律规定,应当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另,法律并未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协议,而未采取书面协议的协议无效,因此本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实物是否交付、协议内容双方履行为标准认定。

本案中,涉案房产证、土地证已经在申请人手中多年,抵押协议的义务已履行完毕,难道能说无效就无效吗?

六、本案主要被告xx市关帝散热器有限公司、主要被告王xx未到庭,主要事实未查清。涉及众多人员的案件,主审法官就凭对方两个年轻律师的凭空臆想和玩弄法律词语就赖账,就下判决书,确实与法理不合。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违法判决,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恳请贵院依法作出正确的裁判,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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