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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绿帽子的由来吗(绿帽子怎么来的来历典故)

古今中外,从事性交易的风月场所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长期且广泛存在。

其实,不仅是人类,动物之间也有性交易的行为。

我们现在平常所说的“绿帽子”,一般是指妻子背着丈夫有外遇,就说是给丈夫戴了“绿帽子”。那“绿帽子”之说从何而来呢?又和风月场所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呢?

在中国古代,性工作者、性工作场所一直和政府有着复杂且微妙的关系。由政府组织女性从事歌舞表演和性相关的工作最早起于何时已不可考。

现在一般认为最早的是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组建女闾,组织女性为权贵从事歌舞表演,是有政府背景的垄断的以女色进行交易的开端。

所以管仲也被认为是这一行业的祖师爷。在中国古代,性工作者和性工作场所历来都受到政府严厉管控,也征收重税。

而这些从业的女性,命运也都相当悲惨,一般都是战俘、死囚或者被罢官抄家的官员的家眷。从先秦到隋朝,风月场所一直是被政府垄断,为权贵提供服务的场所。

到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打破了下层人民通往权贵的通道,历来被政府垄断的,只为权贵提供服务的风月场所也开始发生了动摇。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教坊司制度。由于宋朝经济文化的极大发展,风月场所的女性服务也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政府为了对风月场所和从业女性有更好的管理,便把在这些场所中工作的人编入“乐籍”,而且身份世袭,世世代代都是低贱的人格,只能从事低贱的工作。

乐籍中的男性也只能和乐籍女性通婚。当时,有人在大街上拐走了一个乐籍女子,不算拐卖人口,只算盗窃财物,可见当时对乐籍女子的轻视。

到了明代,朱棣在靖难之役后,虽然已经掌握了政权,但反对他的势力还有很多。为了打压反对者,朱棣把很多反对他的大臣家眷都编入了乐籍。

现在我们再来说说“绿帽子”与这些风月场所的关系。在元朝,乐籍女子的丈夫,被要求带绿色的头巾,以便区分,也是一种对人轻贱的表现。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这一做法,对于“乐工”,都要求带绿色的头巾。这便是“绿帽子”的由来。

在古代从事性工作的女性,“生为万人妻,死为无夫鬼”,身世悲惨,没有人身自由,甚至没有人身安全。

清朝光绪二年(1876年),著名的《申报》就有报道,建议风月场所的女性死后,应该上报巡捕房验尸。

因为有些女性受到非法的灭绝人性的虐待,有些甚至还没有完全死亡就被处理掉了。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严厉查禁性工作行为,并开展妇女解放运动。这种存在两千多年的丑恶的旧社会产物最终被消灭了。

现在在国外,有些国家的性工作是合法的,但在中国,一直都是国家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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