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思想主张及其影响(董仲舒民本思想主要内容)
汉初以来的学术思想是继承了战国末期诸子百家思想的一个大集合,秦朝苛政之后,当时各家各派都在为建立和巩固统一的汉朝政权出谋划策,其中黄老之术继承发展了黄帝、老子的思想,认为统治者应该休养生息、无为而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被统治者所采纳。并且在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
黄老学派,其思想宗旨以道家思想为主干,假托黄帝的名义,引进法家学说,同时还兼收了其他各派如阴阳、儒、墨等诸家的观点。这一学派主要的思想特点,便是“无为而治”。《史记·乐毅列传赞》记载,黄老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河上丈人和安期生,这两个人都是当时著名的隐士。
与此同时,儒学也在悄然兴起,这时候的儒学已非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学派,而是兼容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一些思想。汉武帝刘彻时期,董仲舒以孔孟之道为思想主导,兼采百家之长,融合“天人感应”思想,与时俱进,重新诠释儒家经典,成为一代儒学大师。
董仲舒(约公元前179年~约公元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枣强)人。他一生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治经讲学阶段、出仕践儒阶段和退居著述阶段。
董仲舒出生于一个殷实之家,为他研读经典奠定了客观基础。据说董仲舒读起书来常常忘记吃饭、睡觉。父亲董太公知道后非常担心,为了能让儿子劳逸结合,他决定在书房后面修筑一个花园,希望董仲舒读书累了,可以去花园散散心。不曾想董仲舒三年来,一直孜孜不倦地读书学习,竟没有进园观赏一眼,这就是“三年不窥园”的由来。
在30岁时,他招收了大批学生,开课讲授。董仲舒上课有一个特点,就是在课堂上挂一副帷幔,他在帷幔里面讲,学生在帷幔外面听。
董仲舒不仅刻苦专研儒家经典,并且博览诸子百家,将其熔于一炉。因为善治《春秋》公羊之学,被景帝立为博士,也就是学术顾问和教育指导。
汉武帝继位后,让各地推荐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被推举参加策问。汉武帝连续对董仲舒进行了三次策问,基本内容是天人关系问题,所以称为”天人三策”。第一次策问,汉武帝问的主要是巩固统治的根本道理;第二次策问,武帝主要是问治理国家的政术;第三次策问主要是天人感应的问题。
董仲舒正是循着武帝策问的路子,以天人之际,特别是“天人感应”思想为核心,阐述了“天变道亦变”的政治改革主张,直言不讳地发表对策,认为秦朝的流毒仍然存在,所以汉朝建立至今没有成为“善治”。他特别强调教化的作用,推行文化改革,确定儒家独尊的地位。董仲舒认为文化上的大一统和政治上的大一统是一致的,这种观点得到了汉武帝的认可。
董仲舒退居之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著书。他要构建一套以孔孟思想为核心,以阴阳五行为构架,广泛吸收了先秦诸子思想的新儒学体系。从董仲舒开始,孔子被尊奉为圣人,具有绝对的权威,儒家思想也取得了意识形态上主流派的正统地位。董仲舒也因此被班固、刘向奉为“儒宗”。
董仲舒的代表作品为《春秋繁露》,有17卷。就内容而言,是以《公羊传》的阐释为中介,发挥“春秋大一统”之旨,并结合当时所流行的阴阳五行观念,宣扬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哲学-神学理论和“性三品”的人性论。这为汉代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是阐释《春秋》微言大义的一部著作。
代表性思想
“天人感应”
“天人感应”是董仲舒政治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指的是天和人相类相通,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天创造人是要人来实现天的意志。
董仲舒一方面把自然现象拟人化,赋予自然现象以社会的属性,从而塑造出有意志的“天”;另一方面又把社会关系神秘化,以“天”作为社会关系的根据,认为封建社会的各种等级名分和隶属关系都符合“天”的规律。所以,在董仲舒看来,天实际上是一个人格神,社会的等级次序也由这种差异而得以确立,人们的行为如果符合天的旨意,上天就会给予奖励;如果不符合天的想法或本性,那就要予以制裁。人们用某些宗教仪式也能感动上天,促使它改变原来的安排。董仲舒还认为,“天”既为人世安排了正常的秩序,就有权监督这种秩序的正常实现。于是人间便有了执行“天”意的人—天子,因此“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
从这个体系来说,“天”的法则是人间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们的社会关系都是由“天”所授予的,“君权神授”也就是“受命于天”,抬高了皇帝的地位,君主的权威和天的权威同时都被确立起来。
“人副天数”
“人副天数”是指人是天的缩影和副本,人和天具有相同的生理的和道德的本质,这是董仲舒通过天人相统一的思维模式所建构的天人同构论。
在董仲舒看来,“天”与“人”、自然界与人类在结构上是相同的。人在形体上与自然界有共同的数量关系,人的模样与天的模样一样,从形体说,人有骨节,天有时数:“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人有五脏,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天有四时;人有视瞑,天有昼夜。从人的感情意识来说,人有好恶,天有暖晴;人有喜怒,天有寒暑;至于人的道德品质,更是“天意”“天志”的体现。
性三品说
董仲舒把人性分为上、中、下(善、中、恶)三等,分别对应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圣人之性”近于全善,情欲很少,不教而善,是天生的善;“斗筲之性”近于全恶”,是天生的恶,情欲很多,教而不化,不能为善;“中民之性”可善可恶,可上可下,可以名性。
“三纲五常”
儒家伦理道德思想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讲仁、义、忠、信等。董仲舒在这种伦理道德的基础上提出所谓“王道之三纲”,即以后所说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三纲”和“五常”都是“天”的意志的表现,三纲的主从关系是绝对不可改变的。五常是用来调整这种关系的一些基本原则。董仲舒用“天意”来解释社会伦理道德,在三纲之上加上了“天”,用来论证三纲、五常的合理性和永恒性。这样就进一步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论根据,到了封建社会后期,逐步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又给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
春秋大一统
“大一统”出于《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在原文中,大,即重视、尊重之意,一统,指天下诸侯一统于周天子。董仲舒在“天人三策”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宜也。”大一统为宇宙天下基本原则,社会政治也应依据天道实行大一统。要保持这种一统的局面,就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思想,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指导思想。他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即对于不符合儒家思想的各种思想,都宣布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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