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别)
小区公共维修基金是目前很多人都在意的,其实就是交房时需要交接的公共维修基金,后期可以拿出来维修小区的公共设施,只是物业代为保管,不得挪用。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带来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别吧!
公共维修基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
2、交纳主体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3、适用范围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4、所有权不同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1、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公共照明灯具、避雷装置、供电部门与房屋产权人分界点至户表盘(计费电表除外)之间的供电线路。
2、共用设施设备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中央监控系统、供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天线接收系统。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空地、道路、绿地、变配电系统、市政排水设施,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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