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停车费(小区收停车费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大家好,小区收停车费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小区收停车费需要哪些部门批准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小区收停车费和小区收停车费需要哪些部门批准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小区收业主停车费合法吗?
本小区业主停车收费是合法的。依据有关规定如下:
1、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强制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8.0.6项和《住宅建筑规范》4.3.5项要求,住宅应配套设置居民汽车停车场(库),按各组团居民户数比例配置停车位。依照《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配套建设居民汽车停车场(库),执行政府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建设费用计入成本、构成房价。
2、《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条规定“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包括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实际,开发商收取售房价款,已经整体售出了住宅配建的居民停车位、车库,成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共用设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3、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第二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4、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以及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所产生的人工费、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和保险等费用,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由服务成本列支、构成服务费用;实际,已经由小区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担了服务费用。
5、依据上述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小区停车位,需要解决分担服务费用并分摊共有车位、车库投资的业主如何共享收益的实际问题,应当遵循《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的规定,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共有车位的管理使用事项,要采取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方式,授权物业服务人与需用停车位的居民(含住宅业主或使用人)约定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人落实有偿取得车位使用权,方能实现全体业主共享收益 。
6、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的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成立,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业主所得收益满足补充维修资金后,可以补贴业主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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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的法律
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275条。服务企业可根据车位权属所有人委托,提供停车保管服务的,可按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小区停车收费标准2022规定
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70元。临时进入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收取1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小区车位管理规定
物权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
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物权法》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事实上,停车费的收取标准也并不是由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只不过,对于停车费的收取标准是有上限的。停车费都是直接交给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物业公司都可以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停车费的收取标准。只不过,现在各小区的停车位可能都难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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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您好!合法的。在小区内停车收费是否合法需要分为情况来看,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2021.1.1生效),收费主体是全体业主。全体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1.1生效)中的规定,小区全体业主对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享有所有权,因此在自己的地方停车,作为小区的管理公司其实是没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的专业律师。
一般小区停车收费标准
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面)停车服务收费70元/车每月。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社会车辆,首小时内不计费,超过1小时按2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每天(24小时以内)收取10元。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小区收停车费合理么?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收取的,但是物业公司要公布钱用在哪了,而且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果小区的停车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许可,明显属于违规收费,车主可拒绝交费。
法律依据是《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五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以及《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每个城市都有各自的细则往往不相同,可以自己联系管理者查询。
拓展资料
关于小区停车收费取消政府指导价:
小区停车收费之所以取消政府指导价,是因为发改委于2014年底发布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初衷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来建设、经营停车场,既可以缓解“停车难”问题,又可通过市场竞争促使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事实上效果并不好,不仅停车难问题依然存在,价格也越来越高。广东省消委会的调查显示,九成受访者认为市场定价后小区停车费大涨。
为什么“市场的手”没能起到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究其原因,还在于小区停车场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在停车这个问题上,市民们基本上不可能货比三家,随意选择,而是买了哪个小区的房子,就决定了在哪里停车。从这个角度上看,小区停车场经营是带有天然垄断性质的。哪怕价格高,小区业主也只能停在这里。而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大,小区车位一位难求,价格自然是水涨船高,小区因停车而引发的纠纷也不时见诸报端。
参考链接 中国政府网物权法
好了,关于小区收停车费和小区收停车费需要哪些部门批准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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