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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正确索赔(索赔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大家好,怎样正确索赔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索赔的解决方法有哪些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怎样正确索赔和索赔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交通事故要怎样索赔

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造成损失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人身损害,一种是财产损害。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费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则赔偿义务人除了要赔偿抢救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3、受害人索赔可以通过与侵害人直接协商协议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情况赔偿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跟肇事者谈赔偿的技巧

和肇事者谈赔偿注意事项:

1、作为受害者,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固定相关证据,同时马上报警,

2、警察来后将事情的详细经过跟交警讲清楚,这样有利于交警作出正确的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今后的索赔关重要。

3、在48小时内通知好保险公司,将事故中的所有的损失让保险公司确定好,以便于今后向法院索赔时不会漏。肇事者不赔偿,受害方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

1、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

2、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3、人员伤亡情况;

4、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

5、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索赔一般指不涉及人员伤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赔偿,在保险索赔的过程中,我们也是需要注意很多的问题,和准备不同的资料。以下分析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1

1、提出出险通知和索赔请求

当保险标的发生危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及时发给保险人的要求赔偿的书面文件。这份通知书应当清楚地载明出险的标的物,保单概况,出险的时间、地点和性质,可能的出险原因和经过,大概损失的情况和要求保险人到出险现场调查的邀请信。

即使提出出险通知有两个作用:一是使保险人能够迅速调查事实真相,查明证据和事实,以便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二是便于保险人及时处理和承担责任。

2、提供索赔单证

索赔单证实保险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在保险活动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凭证之一。索赔的单证主要有:

(1)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的正本;

(2)有关保险标的的原始单据,如发票、提单、账册、装箱单、运输合同等;

(3)已支付保险费的凭证;

(4)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等可以证明其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的资料;

(5)保险事故证明及损害结果证明;

(6)索赔清单,包括受损财产清单、费用清单、请求保险人给付的清单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应该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3、领取保险赔偿金或者保险金

经过保险人对索赔资料的审查,一旦符合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领取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通常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以现金方式给付,但对于特殊标的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保险人可以采取修复、重建或者重置等形式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2

一、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步骤是什么

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在该事件发生后索赔时效内,承包商必须以正式函件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送达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约定抄送、报送有关单位。

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原则上应该继续施工,并保持从索赔事件发生日终止日的同期记录,同时提请监理工程师说明是否需要作其他记录。

3、提交索赔文件

承包商应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在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在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

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在28天内既未给予答复,也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商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5、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

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后,如认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会认为索赔成立。

6、业主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数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业主批准。业主首先根据时间发生原因、责任范围、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索赔报告经业主批准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7、承包商是否接受终索赔处理决定

若承包商接受了终的索赔处理决定,这一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

二、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该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者直接工期损失;

(2)该事件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和风险责任;

(3)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工程师可与承包商就索赔事项进行协商,不论是否协商一致,工程师均有权在权限范围内作出批准给予补偿的款额和顺延工期的天数,并将《索赔处理决定》发送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三、索赔意向书的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

(2)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和理由。

(3)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表明将及时记录并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

(4)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惯例索赔有效期间是28天,当然这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索赔期间,亦可根据的\’不同的索赔事项确定不同的索赔期间。

索赔程序有哪些步骤3

保险索赔的流程是怎样的

例子:碰撞护栏,被保险车辆损坏,护栏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单方肇事是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

现在保险公司一般都有零免赔服务,所以无论事故大小,只要不超过赔偿限额,保险公司都可以全额赔付。

停车场和通行条件不好的路段是发生单方肇事为常见的地点,新手司机应该特别注意。开车之前将周围的状况观察清楚,对障碍物预留一定的距离,进出停车位和倒车时有人指挥。

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

一、事故报案

事故发生后,将车辆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损失在五千元以下的,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一般会在现场出具《定损报告》,确定车辆修理价格。

2、损失较大,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定损修理

1、车主携带事故单证将车辆送到修理厂维修,修理厂对车辆损失进行估价并制作《估价单》,然后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定损。

如查勘人员现场已出具《定损报告》,修理厂对车辆损失进行复核,如无异议,在《定损报告》中盖章确认即可,无需再次定损;如有异议,则需制作《估价单》,并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再次定损。

2、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到达修理厂之后,根据《查勘报告》《估价单》对损失项目进行核定。

3、残件回收: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保险公司对某些更换的配件要求回收,一般定损人员到修理厂之后会确定回收配件。修理厂将需回收的部件更换之后可通知保险公司的残件回收人员到修理厂进行回收。

4、损失复勘: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对损失较大的事故,保险公司一般会在车辆修理完毕之后对车辆进行复勘,检查维修项目是否与事故损失一致。

四、提交单证

1、被保险人将收集齐全的事故相关单证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2、委托索赔:如果修理厂愿意代办索赔手续,被保险人可以填写《委托书》《索赔通知书》并将相关单证交修理厂交修理厂,由修理厂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赔付给修理厂,被保险人无需支付修理费。

五、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单证进行损失计算,并制作《赔款计算书》交保险公司核赔人员。

六、核损赔付

保险公司核赔人员核定损失无误后,转财务人员划款赔付。

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

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

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实际上我们大家都应该关注更多的法律知识,因为法律对于我们的生活以及未来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关于法律的知识有很多,比如关于索赔的,那么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

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1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

建设工程索赔的三要素,如下: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或风险。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索赔证据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二、建筑工程索赔依据

1、《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

如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这里所指的民事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上应负的给付义务。这种给付义务包括一般民事义务和侵权行为或债务不履行所造成的赔偿义务。根据民事原则,在《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作了如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这种违反合同的现象可能是合同内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发包人故意行为,也可能是客观原因,发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发包人的使建筑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工期,建筑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种要求赔偿权,就是依法索赔权。

2、《合同法》第107条114条也有上述类似规定。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发包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这种要求即为索赔。另外,《合同法》第286条及人民法院对其“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为建筑企业的索赔提供了优先受偿的法律支持。

3、建设部、体改委和经贸办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34条规定,要“按照惯例,建立工程索赔制度。”

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2

一、索赔报告的内容

1、总论部分

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等内容。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施工单位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

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文末,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2、根据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根据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体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的特点而不同。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

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能历史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计算部分

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

如果说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在款额计算部分,施工单位必须阐明下列问题:

(1)索赔款的要求总额;

(2)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损失利润;

(3)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施工单位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

于采用哪一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因事而异。

4、证据部分

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很广,它可能包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资料,具体可进行如下分类:

(1)政治经济资料:重大新闻报道记忆录如罢工、动乱、地震以及其他重大灾害等;重要经济政策文件,如税收决定、海关规定、外币汇率变化、工资调整等;政府官员和工程主管部门领导视察工地时的讲话记录;

权威机构发布的天气和气温预报,尤其是异常天气的报告等。

(2)施工现场记录报表及来往函件: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来往函件和记录;

现场施工日志;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完工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会议记录;施工材料使用记录本;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施工进度实况记录;施工图纸收发记录;工地风、雨、温度、湿度记录;索赔事件的详细记录本或摄像;施工效率降低的记录等。

(3)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月报表及收款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历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

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迟付记录;迟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报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帐;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

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

例如,对一个重要的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亦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他已默认。

二、索赔报告原则性要求

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夹。对重大的索赔,在律师或索赔 专家的指导下下行。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索赔事件应该真实。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的证据。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明确、肯定。不包含任何估计的猜测。

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

3、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由事件引起的施工单位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所以索赔报告中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使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中所受到干扰的严重程度,以致工期拖延,费用增加;

并充分论证事件影响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施工单位为了避免的减轻事件影响和损失已尽了的努力,采取了所能采用的措施。

4、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要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的数据,正确地计算出应取得的经济补偿款额或工期延长。计算中应力求避免漏项或重复,不出现计算上的错误。

5、文字要精炼、条理要清楚、语气要中肯。索赔报告必须简洁明了、条理清楚、结论明确、有逻辑性。

索赔证据和索赔值的计算应详细和清晰,没有差错而又不显繁琐。语气措辞应中肯,在论述事件的责任及索赔根据时,所用词语要肯定,忌用\”大概\”、\”一定程度\”\”可能\”等词汇;索赔理由须简洁明了、条理清楚、结论明确、有逻辑性。

索赔的三要素是什么3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3、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好了,关于怎样正确索赔和索赔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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