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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颇族风俗习惯(景颇族人的风俗)

景颇族的风俗习惯

景颇族风俗习惯有哪些?

景颇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的山区,少数居住在怒江僳僳族自治州的芒马、岗房以及耿马、澜沧等县。

景颇族有景颇和载瓦两种方言,彼此通话困难。景颇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使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景颇语文。景颇族有丰富、优美的口头文学流传,包括反映民族起源、迁徙历史的叙事长诗及神话、故事、寓言、谚语、谜语等。

景颇族主要从事农业。景颇地区盛产珍贵的木材和各种药材。经济作物有橡胶、油桐、茶叶、咖啡等。景颇族普通崇信原始多神,部分人信仰基督教。

景颇族家庭中尚保留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长子婚后另立门户,幼子却留在家中赡养父母,财产也主要由幼子继承。

景颇族坦诚好客,一直保留着\”吃白饭\”的待客习惯。即在日常交往中,无论走到那一寨、那一家,都可坐下来吃饭,并可以不付任何报酬。对于任何一个不相识的人,主人都必须招待饭菜。民间普遍认为:让客人饿着肚子走,是不体面的事。

无论婚嫁、过节集会,走亲串戚,景颇族人都要提一只篮子,内装水酒、熟鸡蛋、糯米饭团,民间称\”送礼篮\”,主人接过礼篮后,要向随从的客人一一敬酒,后才能自己喝,并清点礼物,然后再把篮子还给客人,以表示礼物如数收到。

很多地区平时进餐仍然沿袭无论男女长幼均把饭菜分份进餐,无需桌椅、餐具,饭菜都用芭蕉叶包好,进食时人手一份。忌把叶包反。无论喝酒喝汤,都是就地砍一截竹筒,筒口斜削一刀,随用随去。

景颇族过去重鬼魂观念。他们认为鬼有好坏之分,有的可为人造福,有的则招灾致祸,于是盛行杀牲祭鬼魂的习俗。

食俗

景颇族主要聚居在中国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各县的山区和缅甸克钦邦掸邦景颇人闲时每日两餐,忙时三餐,主食为大米,副食有豆类、薯类、蔬菜和野菜野果。

景颇族爱吃糯米饭、糖粥。制菜多加盐与辣椒烧煮,很少油炒。口味偏好酸辣、酵臭、不用碗筷,常用蕉叶裹食。白酒多系外地运来,爱嚼槟榔及草烟。

他们的烹调方法大多简易,大米多加土豆、青菜煮成浓粥,糯米则蒸成干饭,而且当天舂米当天吃,不留“隔夜粮”。制菜非煮即腌,腌菜很有特色,水豆豉、干豆豉、酸竹笋、腌茄子等,开胃爽口。

他们制作肉品的方法一是风干后抹辣椒和盐巴烤;二是先烤熟、剁细,再拌以辣椒、葱蒜及野生香料;三是拌匀佐料后用笆蕉叶或枇杷叶包好,置入火塘灰中焐。肉食以猪肉和鸡肉居多,农闲时进行渔猎,如捕猎野猪、麂子、山羊、野牛、野鸡、鸟雀,捕捞鱼蟹、田螺。

景颇族有哪些风俗习惯?

景颇族的婚姻形式为一夫一妻制。但山官和富裕户也有一夫多妻的。在家中,父亲是家长。有女无子时可招赘,但赘婿不改其姓;无子嗣时可收养子,权利义务与亲生子一样;对财产实行不严格的幼子继承制,幼子地位高于长子。妇女社会地位较低。在现行的一夫一妻制婚烟中,基本上仍必须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婚的原则,即姑家男子必须娶舅家女子,但舅家里男子不能娶姑家女子,形成“姑爷种”和“丈人种”的婚姻关系。流行转房制和妻死丈夫续娶妻姊妹的习俗。还实行等级婚姻,即官家与官家通婚,百姓与百姓通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但结婚由父母包办,聘礼很重,常发生抢婚的现象。

景颇族没有成文法,社会秩序靠传统的习惯法——“通德拉”来维持。习惯法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常常与宗教迷信相结合。一般不轻易判处死刑,但杀人者必须赔偿命金。一般案件对输理者均罚以赔偿实物的几倍十倍。案件无法调查判明时就采取神判。常用的神判方式有咒、鸡蛋卦、斗田螺、煮米、捞开水、闷水等。随着分化,习惯法已逐渐遭到破坏,而且被山官和头人利用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丧葬除凶死者火葬、幼殇者天葬以外,正常死亡者均行土葬。

景颇族的服饰,男子喜裹白或黑包头,着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外出佩长刀,背挎包.妇女一般着黑色短上衣和枣红自织羊毛花围裙,戴黑红色藤制腰箍和腿箍,裹毛织护腿,并佩戴各种银饰物。但建国之前贫苦农民衣着简陋,多着单衣向火过冬,男女均赤足。

多数地区群众以大米为主食,少数地区的以食玉米为主。过去仅以芭蕉叶包饭,平均分配,以手抓食。主要饮料是山泉和水酒。杀牛祭鬼时,牛肉全寨人分食。猎物见者有份。对客人均热情招待饭食。景颇人喜嚼沙枝(一种用草烟、芦子、熟石灰等配成的嚼料),见面互赠沙枝是传统的礼节之一。

住房为竹木结构的茅屋,只有个别地方少数山官头人住瓦房。茅屋呈长方形,屋顶为双斜面。整个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底层圈养家畜家禽。门从两头开,前门供客人进出,埋鬼桩、拴牛马,后门禁止外人出入,更不允许穿室而过。屋内每间设一火糖,四周铺篾席,晚间即席地而寝。房屋通常七、八年重建一次,建房时全寨换工互助,数日即成,并举行隆重的新房落成仪式。

傣族 德昂族 景颇族 阿昌族的风俗习惯

1、傣族风俗习惯

服饰:傣族男子穿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着长裤,多戴白布、水红布或蓝布包头。

妇女服饰因地而异,西双版纳傣族妇女上穿紧身内衣,套大襟或对襟圆领窄袖衫,下着花色筒裙,将长发挽于头顶,上插弓形发梳,或戴花头巾;

德宏傣族妇女婚前穿白色或浅蓝色大襟短衫、长裤,束小围腰,婚后穿对襟短衫配黑或花色筒裙,青年妇女多束发于头顶。

饮食:主食以大米为主,喜食酸辣、好吃鱼虾等特产,爱喝酒,喜嚼槟榔。

行土葬、火葬和水葬,以土葬为主。

主要节日有泼水节(傣历新年)、关门节、开门节等。

禁忌:忌讳外人骑马、赶牛、挑担和蓬乱着头发进村寨。进寨家竹楼,要将鞋脱在门外,在屋内走路要轻。不得坐在火塘上方或跨越火塘,忌移动火塘三脚架,不许用脚踏火。

不能进入主人内室,不能坐门槛。禁止在家里吹口哨、剪指甲。不准用衣服当枕头或坐枕头。晒衣服时,上衣要晒在高处,裤子和裙子要晒在低处。进佛寺要脱鞋,忌讳摸小和尚的头等。

2、德昂族风俗习惯

服饰:男子多穿蓝黑色大襟短上衣和宽大短裤,过去有文身习惯。女子多穿藏青色或黑色对襟短上衣和长裙;姑娘成年后,在腰部佩带五六圈甚二三十圈宽窄不等,漆成红、黑、黄、绿诸色并刻有各种花纹图案的藤篾“腰箍”。

饮食:主食有大米、玉米,嗜饮浓茶,喜吃竹笋。

普遍行土葬,对患传染或其他非正常死亡者则行火葬。节日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和一些祭祀活动等。

禁忌:忌拍摸男子的肩头和妇女的包头、衣物。不能手拉手赠物。客人不得从后门出入。不许用脚碰或跨越火塘。借宿时,即便客人是夫妻也不得同居一室。

被子头尾不能颠倒盖,不许坐在帽子、上衣和枕头上。不能直接喊有子女者的名字,须以其子女的名字称其为某某的父亲或母亲。除晚上谈情说爱时或节日外,禁止随意吹芦笙。禁止砍伐供奉的大青树。刀子不能放在锅、碗和谷米上面。

3、景颇族风俗习惯

服饰:男子多穿黑色对襟短衣,裤腿短而宽;妇女多穿衣领周围缀满银泡、银链的大襟短上衣和用红毛线编织的艳丽筒裙,戴毛线护腿。

饮食:以大米为主食,常饮自酿水酒,喜嚼用草烟、芦子、熟石灰等配成的“沙枝”。

有对歌结交的习俗。正常死亡行土葬,否则行火葬。

禁忌:忌讳骑马进寨。进门先拖鞋,进屋后不应久立,要按位置就座。妇女不得托下巴而坐,不能跷二郎腿。不许在长辈面前开玩笑,做怪动作,乱翻动包头。不许外人触摸身边佩挂的刀枪。

4、阿昌族风俗习惯

服饰:男子多穿蓝、白、黑色对襟上衣、黑色长裤。已婚女子穿裙子和窄袖对襟上衣,未婚则穿长裤;每逢节日,妇女都要佩戴银饰。

饮食:以大米为主食,辅以薯类、蔬菜、肉类等,嗜酸性食品,普遍有嚼槟榔的习惯。

青年男女恋爱、社交自由,若成婚需经父母同意,家中无子,可招婿上门,所生孩子随母姓。一般行土葬,非正常死亡者须火葬。节日有泼水节、开门节、关门节、会街节等。

5、布依族风俗习惯

服饰:男子多穿对襟短褂、长裤,包头巾;妇女大多穿右衽大襟衣,下着长裤或百褶裙,戴各种银质首饰。

饮食:以大米、玉米为主,逢年过节喜吃糯米糍粑,腌酸菜比较有名。

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盛行“赶表”习俗。行土葬。除过春节、端阳节、中秋节以外,还有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六月二十四等富有本民族特色的节日。

禁忌:忌讳外来夫妇在主人家中同宿。主人不得从客人面前经过,须从其背后绕行。有的地方还禁止搬动或用脚碰火塘上的三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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