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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吏部尚书是几品官)

北李庄位置

北李庄村和李秉墓卫图

北李庄,位于曹县城东北18.5千米,离古营集镇政府驻地1.5千米。东与武桥口村为邻,西与祝店村为邻,南与古营集村村为邻,北与北张庄村为邻。村庄总面积0.82平方千米,其中耕地0.71平方千米。房屋822余幢。居民230户,人口847人,男性435人,女性412人,均系汉族。以李、董姓为主。村庄主街东西走向,聚落呈矩形,整体不规则,以农业为主。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花生等。村东南角约0.3千米处,有我六世祖官居明朝吏部尚书为太子少保太子太保李秉公墓葬一坐,有墓碑,有家谱记载李秉公从1408出生至1489年寿终,中间经过八个帝王,孝宗皇帝曾对李秉作出“升都宪而巡抚有方,掌内台而纲纪益正”的评价。

吏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吏部尚书是几品官)

村碑位置

村碑

北李庄,原名大黄里李庄,当地人俗称天官李庄。位于村十字路口的村名碑载:宋末李氏始祖讳杰,由河东北路汾州灵石迁磐石镇普连坡;明初转迁于此,因六世祖秉公官居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故名天官李庄。《曹县志?古营集镇行政村村名由来?北李庄》词条又载:宋元以来,李氏世居磐石镇,分支迁古营集北,以姓命名李庄;明代,因李秉官居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曾名天官李庄;1978年4月改为今名。另据《曹南东李族谱》载:先世始祖讳杰自山右灵石迁曹,宋元以来世居邑之磐石镇;自讳杰为始祖迁此,迄今廿余世“五百余年”;以姓命名李庄,因六世李秉官居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曾名天官李庄;是明代名臣、铁面尚书李秉的故乡。1955年同张庄、周洼、小苗楼共成立四合社,1958年公社化时,同属张庄大队,1974年体制改革,自立李庄大队,因在古营集镇驻地北方,故命名为北李庄大队,1984年3月体制改革调整后,将大队变更为行政村,并成立北李庄村村民委员会。

李秉画像

李秉(1408-1489年),字执中,号近斋。明正统元年(1436年)进士,景泰至成化间,累官右金都御史、左都御史、吏部尚书。其墓葬位于该村东300米处,高1.4米,直径6米,墓前有神道,两旁列石马、石羊、石狮各一对。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李秉传《明史》

李秉,字执中,曹县人。少孤力学,举正统元年进士。征入都察院理刑,将授御史,都御史王文荐为本院经历,寻改户部主事。宣府屯田为豪占,秉往视,归田于民,而请罢科索,边人赖之。景泰二年命佐侍郎刘琏督饷宣府,发琏侵牟状。即擢右佥都御史代琏,兼参赞军务。宣府军民数遭寇,牛具悉被掠。朝廷遣官市牛万五千给屯卒,人予直,市谷种。琏尽以畀京军之出守者,一不及屯卒,更停其月饷,而征屯粮甚急。秉尽反琏政,厚恤之。军卒自城守外,悉得屯作。凡使者往来及宦官镇守供亿科敛者,皆奏罢,以官钱给费。寻上边备六事,言:“军以有妻者为有家,月饷一石,无者减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无妻,概以无家论,非义,当一体增给。”从之。三年冬,命兼理巡抚事。顷之,又命提督军务。秉尽心边计,不恤嫌怨。劾都指挥杨文、杨鉴,都督江福贪纵,罪之。论守独石、内官弓胜田猎扰民,请征还。又劾总兵官纪广等罪。广讦秉自解。帝召秉还,以言官交请,乃命御练纲、给事中严诚往勘,卒留秉。

【译文】

李秉,字执中,是曹县人。幼年丧父,努力学习,正统元年考中进士。召入都察院理刑,即将任御史之职,被都御史王文推荐做了本院经历,不久又改任户部主事。宣府屯田多被豪强侵占,李秉前往巡查,把被豪强侵占的田尽数归还给农民,并奏请减免额外科派,边境上的老百姓都信赖他。景泰二年(1451),协助户部待郎刘琏督缴粮饷于宣府,揭发刘琏侵占贪污,就升为右佥都御史,代刘琏督缴粮饷,并参与管理军队事务。宣府军民屡次遭敌人侵袭,耕牛及工具都被抢去。朝廷派官员买牛一万五千头给屯田的士兵,每人给钱,买谷种。刘琏尽把钱给从京城的军队之中出来驻守的人,一点都不给屯田的士兵,反而停发了他们的月饷,加紧向他们征收屯粮。李秉全面纠正刘琏的做法,优厚地抚恤屯卒。军队士兵除守城外,都要屯田劳动。凡是往来的使者和镇守的宦官按需要供应而征收的钱粮,李秉奏请皇上把这些钱粮都免除了;用官钱补给此项费用。不久,上奏边防守备六件事,说:“军人以有妻子的人为有家庭,月饷一石,没有妻子的人减去四斗。即使有父母兄弟而无妻子,一律按没有家庭处理,不合道义,应当同样增加补给。”皇上同意了。景泰三年(1452)冬天,受命兼理宣府巡抚,不久又受命提督军务。李秉尽心尽力做好边防事务,毫无怨言。弹劾都指挥杨文、杨鉴,都督江福贪污放纵,判了江福的罪。论守独石、内官弓胜打猎搔扰百姓,李秉奏请皇上把他们调回去。又揭发总兵官纪广等人的罪行。纪广反而攻击李秉以给自己开脱。景帝召李秉回京,因为言官纷纷(为他)请求,竟派御练纲、给事中严诚前往查证,(经查认为李秉所奏属实),李秉仍然留守边防。

说起李秉,不得不提到牡丹区的一个村庄解元集,这个村庄的名字就和李秉有关。李秉于明朝宣德十年即公元1435年中乡试解元,亦年后中进士,牡丹区的解元集怎么借用曹县人李秉的解元荣誉呢?原来李秉的祖上是牡丹区解元集人,因为在明朝之前,解元集一带经常因黄河泛滥发洪水,后来李秉的曾祖李宣便携家带口迁到了曹县普连集,再后来李秉的父亲又迁居到了曹县大黄里,也就是现在的古营集北李庄一带。李秉就是在古营集北李庄出生的,后来辞官回乡,死后也葬在了这里。因为解元集一带有李秉的祖茔,李秉的六子李述便搬到了解元集一带居住,解元集的名字是因为李秉的儿子在此居住才改的,解元集在改名前叫碱集,这也是菏泽唯一一个建于秦朝时期的村庄。

李秉画像

位于曹县古营集镇北李庄村的李秉墓

关于李秉的介绍在《明史》中也有记载,李秉生于明朝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字执中,号迂斋,从小在曹县长大。《明史》中记载李秉“少孤力学”,宣德十年,27岁的李秉在乡试中考中解元,第二年的正统元年丙辰科殿试中考取进士,他的成绩是三甲第九名。考中进士后,李秉被朝廷授为福建延平推官,掌管刑狱,后来历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左都御史、宣大总督、太子少保、吏部尚书等职。

曹县革命委员会立的县级文物保护碑

李秉墓群,县级文物保护碑

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冬,吏部尚书出缺,明宪宗亲自提名李秉继任。当时的朝廷贪官横行,李秉刚刚上任吏部尚书就锐意澄清吏治,结果可想而知,这个吏部尚书的官让李秉得罪了不少朝野中的官员,于是这些官员联合起来向皇帝上疏弹劾李秉,说他专擅不法,揽权结党,列了十二大罪状。宪宗皇帝召集廷臣会议,那些官员再次联合起来攻击李秉徇私变法,宪宗于是削去了李秉的太子太保之衔,让他以吏部尚书之职致仕,也就是退休回家。李秉在遭到弹劾的时候说,“秉罪惟上所命。第毋令入狱,入则秉必不出,恐伤国体”,于是因具疏引咎,略不自辨。李秉致仕回家时乘柴车出都门,朝中比较有正义感的官员都相率往送,十余里不绝,《明史》中记载了当时的相送情景:“秉行,官属饯送,皆欷歔,有泣下者。”

追赠李秉太子少保的明代石碑

李秉长揖而别,登车而去,只留下一个磊落的背影。

回到曹县老家的李秉在家中闲居二十余年,中间朝野连疏累荐十余次,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被朝廷起用。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五月三十日,久居家中的李秉在郁郁寡欢中黯然离世,享年八十二岁。朝廷闻讯后,追赠太子太保,按例赐祭葬,并录李秉的孙子李邦彦为中书舍人、习字出身,追赐谥号为“襄敏”,也算是为他恢复了名誉。

太子少保吏部尚书李秉之墓

因为谥号为“襄敏”,所以清康熙五十五年《兖州府曹县志》对李秉墓记载为“李襄敏公墓”。

清康熙五十五《曹县志》记载李襄敏公墓

清康熙五十五年《曹县志》记载李襄敏公墓

冉堌集北应为古营集北

《曹南文献录?列传?李秉》记载如下:

唐朝诗圣杜甫《可叹》诗云:“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白云苍狗,那位在乡间不肯养重“自爱”,和“市井小人”游乐,不为大臣的“堂堂”所累的李秉已经故去了五百多年,埋葬他的坟茔也完全被杂草覆盖起来,他的名字连同他一生清流的官场作风也逐渐被曹县的乡人淡忘,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文中引用曹邑乡土历史大家姚树立老师头条号xiaoyao游天下部分资料,特致谢。)

作者:孙智敏,曹县第三中学高级教师,曹县政协常委,曹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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