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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迹材料 500字(简要事迹材料范文)

【身边的榜样】勤勉好学不负韶华——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卜立宁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简要事迹材料500字(简要事迹材料范文)

卜立宁,女,汉族,199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14年2月考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隆德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综合业务党小组组长。先后从事刑事检察、案件管理工作。获得2018年优秀公务员、2019年、2020年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全市首届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第二届宁夏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

学无止境,刻苦钻研练就过硬本领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将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能。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200余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如公安部督办的剡某某等21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重大案件。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起草了《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有关案件进行“回头看”和回访倒查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的工作方案》等多个工作方案。协助检察官对2015年以来已办结的136件刑事案件和件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整理归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文件56盒百余册。2020年年初,该同志从第一检察部调整到第三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业务管理枢纽部门,对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尽快转变角色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该同志把学习作为干好案件管理工作的基础,将涉及案件管理工作的各种规范文件收集齐全,装订成册,通读学习领悟,做到干中学、学中干,手边常备各类学习资料20余本。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第一时间进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自身政策运用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分析研判能力,以过硬素质迅速进入工作角色。

以赛促学,在竞技场上得到历练和提升

2020年6月份,该同志接到参加首届固原市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的通知后,以高度的责任感,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积极开展备赛,在8月份的竞赛中取得了全市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并代表固原市检察机关参加全区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她深知这次竞赛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与挑战,在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为期20天的集训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备战第二届宁夏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在集训中她牺牲休息时间,舍弃陪伴年幼孩子的时间,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备赛中,将常错点、易错点、混淆点进行分类总结,形成学习笔记三本。最终该同志以娴熟的业务技能获得了第二届宁夏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通过竞赛,让她全面夯实了业务基础,磨练了精神意志,收获了不断挑战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毅力,得到了全面历练和提升。

学以致用,以求极致的理念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扎根于案件管理工作的一年多时间,她逐步成长为一名综合素质过硬的案管人,不管是前台案件受理还是律师接待,不管是案件流程监控还是业务统计分析,她都了然于心。她深知案件管理部门在促进规范司法方面责任重大,首先必须要做到自身规范,哪怕仅仅是一个案件名称的录入。在流程监管中,她以求极致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尽最大可能地做好流程监管工作,为检察官提高案件质量尽力助攻。通过监控发现一起判决书适用法律错误案件,及时向承办部门发送提示,最终法院通过再审予以纠正。她细致严谨当好数据把关人,她对数据的审核精细入微,不仅审核数据填录是否准确、规范、及时,而且更注重数据间的逻辑关系、报表中的逻辑关系,对于出现的问题她第一时间通知承办人注意数据完善,确保数据准确。案件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作为主责主业不能偏废,她撰写多篇检察业务统计分析,为院领导全面掌握本院业务工作情况提供参考,撰写的《隆德县2015—2019年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专项分析报告》《不起诉案件分析》《捕后轻缓刑案件分析》等多篇专项分析报告在《固原检察》《宁夏检察》刊物发表。

涓涓细流终成大海,该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甘于平凡,在点滴的工作中,用奋斗书写着青春的本色,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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