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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煜是哪个朝代的诗人(李煜是哪个朝代的亡国之君)

早在年初,镇守金陵的武将李昪自立为帝,建立南唐,而备受器重的吴王李璟,在这一夜喜获第六子。

这孩子天生是双瞳,宽额头高鼻子,风姿俊逸,天生一副帝王相。这个孩子,就是李煜。

李煜是哪个朝代的诗人(李煜是哪个朝代的亡国之君)

帝王,情种,后来他用一生,验证了这一夜的预言。

南国正芳春

李昪看穿了李璟不是个能一统江山的料,咽气前,抓着李璟的手,说了句:“祸在北方!”

这句话,成了李璟和李煜父子一生的噩梦。

李璟柔弱无能,却有个城府深邃、杀伐果断的太子,叫弘翼。

有一回,弘翼惹怒了李璟,李璟一怒之下扬言宁愿传位给晋王,也绝不传位给太子。

就因为这句话,太子收买了晋王身边的侍从,在晋王的茶水里投毒。饮了毒茶水的晋王死状奇惨,尸体还未入殓就已经腐烂。

这件事,吓坏了生性纯良的李煜。

他天生长了一双和舜帝、霸王项羽一样的“重瞳”眼,而父皇也毫不掩饰对他的厚望,并给他起名“重光”,因此惹得弘翼杀气腾腾的。

李煜

为了让哥哥弘翼放心,李煜彻底放飞自己,每日只纵情于诗词歌赋,而不问任何政事。

自古帝王家,多的是假装胸无大志,实际却是在等待时机的皇子。但李煜不同,他对政治,真的是没兴趣,也没野心。一统天下,是需要天赋的,他没有。他的才情天赋全都在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上了。

别人写字,讲究一气呵成,唯他可用颤抖的笔触,写得一手遒劲有力、清爽不凡的字体,世人将他自创的字体称为“金错刀体”。

写就一手“金错刀体”的他,还把书帛卷成一团,写出翩若惊鸿、仙气十足的“撮襟书”来。

他画的竹,也极有特点,人称“铁钩锁”。林石飞鸟,意境为常人所不及。

作画时,他嫌画纸品质不够好,便自己改良工艺,独创“澄心堂纸”,纸质之精良,传世极少,但少数用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这样的李煜,如果能一直当一个闲散的王爷,定是人间乐事。

但偏偏,太子弘翼还没来得及对他动手就病死了。

李璟素来喜欢文墨,对这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儿子更是倍加青睐,弘翼一死他便要立李煜为太子。这事儿除了李煜不高兴外,百官也不高兴。

为此,礼部侍郎斗胆劝谏:“陛下,郑王(李煜)笃信佛教,懦弱少德,不堪为君。”

李璟大怒,流放了礼部侍郎,力排众议执意立了李煜为太子。

两年后,李璟病逝,身为太子的李煜不情不愿地登上了帝王的宝座,开始了自己悲剧的人生。

泼天的富贵,至高无上的权位,并不是人人都想要的。

但生而为人的无力和无奈,恰恰在于,不仅贫贱不由你,富贵亦不由你,躲不掉,一切都要听从造化安排。

知我心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当这个皇帝,真是苦煞了李煜。

胭脂泪、留人醉

李煜没有治国的才能。而李璟留给他的,更是一个烂摊子。

李璟在位时,没有听父皇的临终劝告,草率出兵,反被北方的后周占了大便宜,硬生生把好好的南唐,折腾成了残山剩水。

李煜即位时,赵匡胤已经黄袍加身,建立了宋朝,对南方其他的小国更是虎视眈眈。

面对风雨飘摇的南唐,李煜只做了两件事:一是放弃国号,从南唐国主变成江南国主;二是向宋称臣,大量地进贡来保平安。

之后,他便安心地继续他的风花雪月,吟诗作赋。

李煜的优点,是他一直活得很投入,在能开心的时候,他会极致地去开心。

李煜早在十八岁时,就已经迎娶周娥皇为妻,就是历史上的大周后。这本是一桩冷冰冰的政治联姻,但老天实在厚爱李煜。

李煜太爱这个妻子了,她善诗词,精书画,歌舞双绝,还弹得一手好琵琶,音律方面更是天才式的女子,于李煜而言简直是世间难得的知音。

有一回,她跑到李煜的书房,随手翻到了一本残缺的乐谱,一眼就看出,这不是寻常乐谱。于是,她便循着蛛丝马迹,边弹边琢磨,一点点修复,几日后,竟把全本还原了。

这本乐谱,就是当年唐玄宗和杨贵妃最爱的《霓裳羽衣曲》,安史之乱后,这首曲子被视为亡国之音,渐被遗弃,早已失传。

有一回,窅娘为李煜表演了《采莲曲》,李煜极为赞赏,遂命工匠用黄金打造了一朵巨大的莲花,和窅娘约定,完工时,要看她在黄金莲花上起舞。

窅娘受宠若惊,为了回报知音一遇,她日夜琢磨自己的舞蹈。

随后发现,要在这小小的莲花上跳得好看,舞步就要小而多。最开始她尝试着踮起脚尖跳,但发现重心不稳,舞步难有变化。后来,她不惜折断自己的脚趾,用素锦裹紧,让脚尖更平稳有力。

就此,这样苦练的窅娘演出很成功,一时轰动江南。

鸦啼影乱天将暮

李煜就像沙漠里的鸵鸟,风沙来了,以为把头埋进沙里,风沙就不复存在了。

但事实却是,他把头埋得越深,风沙就会来得越紧。

赵匡胤早就看穿了李煜的心思,他想苟且偷生,用无尽岁贡,换一个“太平国主”。但对于一个霸气的君王而言,卧榻之侧,又岂容他人酣睡。

南唐朝中,并不是没有清醒的人。名将林仁肇,骁勇善战,人称林虎子,他就曾向李煜请愿,趁宋军千里奔袭正兵困马乏时,给他们狠狠一击。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种悲壮和自豪感,李煜身为南唐皇帝时,从来没有感受过。做了亡国之君,诗词里却有了前所未有的气魄。

赵匡胤极具羞辱性地给李煜封了一个“违命侯”的爵位。

自此,李煜要开始品尝这人间最极致的痛苦和屈辱了。

第一个,就是捧在手心的小周后,频频被宋主召去,每次都是一去几天,回来就哭成泪人,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男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屈辱?

世人多骂刘禅亡国后,连悼念故国的念头都没有,晋朝皇帝故意羞辱他,他还没心没肺地说:“此处乐,不思蜀也。”

其实,阿斗大智若愚,能忍常人所不能忍,他不思蜀,但留住了性命。

就连和李煜同期的后蜀亡国之主孟昶,也知道夹着尾巴做人,他从不敢在宋主面前流露出一点故国之思。

但李煜就是那样单纯,他快乐了要说,悲哀了要说,思念了要说,痛苦了也要说。他不停地写,不停地述说着对往日的无尽想念。

他太天真了,真是极可爱,又极愚蠢。他说:“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只有在醉梦里,路才最好走。世事对他这个未曾识干戈的赤子而言,实在太难了。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昨晚做了个梦,梦里他还是那个风华绝代的国主,他真不想醒来:“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这梦太美了,美到足以让宋主动了杀心。

既然你这么爱做梦,朕就赏你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梦吧。

四十一岁这年的七夕,李煜过生日。

当晚,南唐宫中的旧人,忽然获准来给李煜拜寿。这是亡国三年来,人最齐的日子。

故人重逢,李煜更是悲从中来,他写下了人生中传唱最广的一首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李煜

只可恨,他活在了天下归一的大时代下,生生地把奇才活成一出巨大的悲剧。词,在他之前,还是坊间不入流的俗文学,但他之后,就成了一种可以寄托家国之思的雅文学。

如此说,他虽是南唐的亡国之君,却是宋词的开国之帝。

也许,老天赐他那双重瞳,一重是让他看人间,另一重是让他看人心的。

只是,人世的造化太弄人。

情到深处,是绝情。

曾经沧海难为水,你无可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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