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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争家产惊动中央(霍英东家族争产案细节曝光)

1月13号,霍家第二代争产案迎来第三天庭审,这起案件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实则非常复杂,双方各执一词,看似是家族内部的矛盾,但却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南沙70多亿的项目到底存在怎样的纠结点呢?

霍英东早年因为被“封杀”发展空间,所以淡出香港房产市场,并在九六年以三亿元购入南沙地皮,以“有荣有限公司”发展该项目,一年后,霍英东将“有荣有限公司一股”以象征式一元的价格转到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期间,霍英东基金向有荣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条款指出有荣可以在十年内回购。

霍震宇、霍丽娜、霍丽萍作为被告,认为这个项目的权益属于商业性质的,而霍震霆、霍震寰则认为这个项目属于公益性质的,两方就此权益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所以展开庭审。

双方将会传召专家进行评估,综合来分析,此案所需要的审理时间要超过70天。

13号的庭审过程中,霍震寰的律师做陈词,他指出霍震寰处理家族事务并没有涉及个人利益,多年来和其他家族成员拥有不少的争端。也就是说,霍震寰在这个项目之中只想实现父亲的地产梦。

提出诉讼的一方(霍丽萍、霍震宇、霍丽娜)关注的焦点则是南沙发展项目是否出现亏损,从而损害家族利益。

由此来分析,两方人士都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出诉讼,所以具体哪一方胜出,都不会影响这个项目大的进度。

至于霍英东的遗嘱并不是很清楚,这也是造成霍家争产案上演的主要原因。

1978年霍英东立下遗嘱,在其去世后,霍震寰可以从遗产中获得3000万,霍震霆和霍震宇为2000万,霍丽娜、霍丽萍500万,此外,霍震寰可以每月获得10万,霍震霆与霍震宇每月5万,霍丽娜和霍丽萍每月1万,这份遗嘱必须在其死后20年才可以进行瓜分,但相关的财产分割并没有写进遗嘱。

此后的时间里,霍震寰为了维持家族的和谐以及父亲的名声,曾同意把一个和父亲共同持有的基金中的16亿,以及一个家族公司的股份,与家族成员分享,但在2012年的和解中,霍震宇因不信任霍震寰,要求委任独位会计师调查遗产的价值。

这次诉讼中,霍震宇指责霍震寰故意隐瞒回购选项,霍震寰的律师则强调,霍震寰于2007年时忘记该事项,只可说是疏忽,并非违反受信责任。

由于案件复杂,后续还会有更多的人出庭,霍震宇将在下周正式出庭,霍震霆暂时没有动静。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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