玷污是什么意思(鞭笞是什么意思)
【环球网报道记者付国豪】自8月29日晚上开始,包括陈浩天、黄之锋、周庭、郑松泰等人在内,已有多名“港独”头目被捕。他们都曾在“港独”组织中任所谓“党主席”“秘书长”等职务。陈浩天在警方29日、30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付国豪】自8月29日晚上开始,包括陈浩天、黄之锋、周庭、郑松泰等人在内,已有多名“港独”头目被捕。他们都曾在“港独”组织中任所谓“党主席”“秘书长”等职务。
陈浩天
在警方29日、30日的这波行动中,被捕消息最先曝光的是“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当晚近23时,他在社交网站“脸书”(Facebook)留言,称他在香港机场出境过关时被扣留。23时30分左右,他又发文引述警方通知称,自己因涉及一宗“O记”(有组织犯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案件被拘留。
另据香港“东网”报道,据悉陈浩天涉嫌伤人,其离境前往日本东京时被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人员拘捕。警方30日向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透露,陈浩天涉嫌“参与暴动”及“袭警”,正被扣留调查。
“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成立于2016年,2018年下半年被香港政府禁止运作。陈浩天出生于1983年,系该组织召集人。据香港媒体报道,陈浩天日前曾因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管有爆炸品被拘捕,被扣留约43小时后于8月4日获准保释,9月要回警署报到。此次陈浩天因为“参与暴动”及“袭警”再次被捕,系其在保释期内被捕。
黄之锋
30日早上7时30分左右,“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在社交网站“脸书”上声称,该组织秘书长黄之锋前往海怡半岛港铁站途中被警员拘捕,现被押往位于湾仔的香港警察总部。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30日上午向警方求证黄之锋被捕一事,香港警方证实黄之锋被捕。警方随后表示,此案目前没有更多可透露的细节。
被称为“乱港分子”的黄之锋出生于1996年,曾参与2014年“占中”等事件,2016年与罗冠聪等人成立“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其所谓“纲领”包括支持香港“前途自决”等内容。
日前,香港《大公报》等媒体曾报道,有市民今年8月6日拍到黄之锋、罗冠聪等人与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政治组主管会面。黄之锋7日在被追问下承认曾与美国驻港领事交流,内容包括企图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还有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装备等。
周庭
同样是在30日早上,黄之锋被捕消息传出后,“香港众志”在社交网站“脸书”上声称,继该组织“秘书长”黄之锋今早被警方拘捕后,该组织成员周庭今早也在其家中被捕。该组织称,周庭同样也将被押往湾仔警察总部。有知情人士向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证实,“香港众志”组织成员周庭被捕的消息属实。
港媒随后报道,周庭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两项罪名。在她与黄之锋被捕后,二人今天下午被起诉,案件于香港东区法院审理。黄之锋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三项罪名,周庭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两项罪名。
周庭出生于1996年,目前系“香港众志”成员,同时也是该组织“前常委”、前副秘书长。在香港发生违法“占中”事件前,周庭曾加入反对派组织“学民思潮”,还曾被反对派形容为所谓“学民女神”。不过,“学民思潮”2016年解散。2018年1月,周庭在港岛区报名参加立法会议员补选,但被香港选举委员会裁定取消参选资格。
郑松泰
香港某反对派媒体创办人黄洋达30日在“脸书”上声称,香港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在天水围出席活动前被警方拘捕。他还声称,“据警察所讲,正送往天水围警署。”
郑松泰现年36岁,系“港独”组织“热血公民”主席,曾于2016年就任立法会议员。在2016年10月19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郑曾在点算人数期间走到民建联议员的坐席位置,并将议员自行带来插在台上的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区区旗倒转,随即被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行为不检,并被要求离场,成为当届会议上首个被逐离场的立法会议员。
2017年9月29日,法官裁定郑松泰“侮辱国旗罪”“侮辱区旗罪”成立,每项控罪各判罚款2,500港元,合共罚款5,000港元。据港媒报道,对郑松泰倒插国旗、区旗的做法,法官表示,“玷污”的意思并不局限于实质上的弄污或损毁,也包括污辱、使其声誉受损,倒插必然会损害国旗、区旗的尊严。
除了黄之锋、周庭、郑松泰,香港反对派区议员许锐宇、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香港“本土派”沙田区议员陈国强前议员助理邱文劲也在30日被捕。另外,港媒报道称,香港东区法院审理控罪书显示“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与黄之锋、周庭同被控。林朗彦在被告之列但未在法庭上出现。控方透露,林朗彦之前并未有任何担保,不知将会被控,28日离开香港。
对多名“港独”相继被捕一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拘捕这些所谓“青年本土派骨干”显示,港府判断香港此次“反修例运动”主要是这一场“青年本土派”为主的激进对抗运动,其以更加激进化、暴力化及非法化的方式冲击“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底线。
田飞龙说,只有通过法治手段拘捕和制裁这些“青年本土骨干”,才能消解这些“港青”在香港内外的道德光环及对青年的政治误导性,为香港止暴制乱和社会重建营造正确导向与氛围。
他说,港府此举也是落实中央止暴制乱、更有力捍卫香港法治及重建政府管治权威的重要措施。密集拘捕显示特区政府在中央支持和民意回转下恢复执法自信,对香港法治更有责任感,对香港繁荣稳定更有执法责任伦理。
除此之外,他认为香港司法也有法律上的责任积极回应警方行动,不能简单放任示威者破坏法治,纵容其暴力犯罪行为。由于他们均有多种行为触犯香港本地刑事法律,且在多次激进社运中起到“骨干领导作用”,应当承担数罪并罚及主犯的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也向环球网记者讲解了这次集中逮捕。被问及此次集中逮捕“港独”头目一事算不算“标志性事件”,李晓兵认为可以这么说。
“擒贼先擒王”,李晓兵认为,此次集中逮捕“港独”头目及反对派骨干,是能够起到震慑作用的,能够削弱反对派的组织力、动员力,甚至能有控制、瓦解的效果。
他说,香港特区政府及警方对这些“乱港骨干”本来就是应该采取行动的。他还建议,采取的手段应该是综合、立体的,应该主动出击、加强防范,而不仅仅是“被动灭火”、疲于应对。
李晓兵还提到,香港的暴力示威者骨干分子明显是经过训练的,其暴力行为也经过周密的算计和安排。至于香港今后的局势,他分析称,激进分子已经在作长期行动的准备。谈及香港整体的情况,他认为,对香港这座城市而言,不能再有“内乱”或“内斗”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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