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西贵港“为弟追凶27年”的当事人姜佐棉向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透露,他于两日前收到了贵港市港北分局下发的 撤销案件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警方认为姜佐育被抢劫致死一案事实已查清、案件已侦破,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获。但经依法调查,4名嫌疑人在1999年实施犯罪时均不满14周岁。依照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其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警方决定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撤案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供图。
据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此前发布的悬赏通告显示,1999年7月16日晚8时许,20岁的贵港高中补习班学生姜某育,在市区原南梧公路培仁中学附近路段(现港北区金港大道培仁中学附近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与几名男青年相遇时被行凶伤害致死。为尽快抓获嫌疑人,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5月、2023年3月、2025年12月至少四次发布悬赏通告。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港北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黎警官,对方在了解情况后未作回复便挂断电话。随后,该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需联系宣传部门了解。
律师: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以犯罪时为准
焦点一:警方撤案的依据是什么?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研。
刘研强调,刘研介绍,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应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只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实施犯罪,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未达法定年龄者,即使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各国刑法普遍采用的原则。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以犯罪时为准,而非抓捕或审判时。
现行刑法规定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满十六周岁,即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其体力、智力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这一问题,社会的共识是应当管起来,这既是矫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正当诉求和利益的需要。总体上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一方针和原则没有变。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刘研表示,经全国人大会同有关方面反复研究,综合考量各方面的意见,2020年1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条款作了重要修改:即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即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采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犯罪行为原则上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但如果适用新的法律规定对犯罪人更为有利的,则应适用新的法律规定。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也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为依据,去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应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二:家属还有何途径依法维权?
研表示,警方因四名嫌疑人作案时不满14周岁,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故作出撤案处理。但作为被害人家属,有权请求警方进一步核实嫌疑人年龄证据的真实性,例如:嫌疑人是否在犯罪后更改年龄、户籍登记是否存在错误、案卷中是否附有骨龄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若发现证据存在问题,家属可要求警方重新审查,或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刘研同时指出,如果年龄事实无法被推翻,刑事撤案的结论将难以改变。此时,家属应全力转向民事赔偿程序——即虽然无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仍可依法起诉嫌疑人及其监护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
“悬赏20万,寻找99年广西大学生被害案凶手线索”——在广西贵港,一辆小车上挂着这样一则悬赏。53岁的姜佐棉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的弟弟姜佐育在1999年高考后填报志愿当晚遇害,年仅20岁。27年过去,案件仍未侦破。
△当事人提供现场图。
从案发至今,姜佐棉和他70多岁的父亲几乎风雨无阻,时常到弟弟遇害的地点附近,盼望找到有效线索。除了警方最高50万元的悬赏外,他们家人还自行追加20万元,只求早日找到真凶。为此,姜佐棉辞去工作,妻子也离他而去,但他依然坚定地走在为弟追凶的路上。
1月8日,记者核实获悉,前述被害人姜某育,正是姜佐棉的弟弟姜佐育。
△当事人供图。
姜佐棉回忆,弟弟成绩优秀,案发后家里还收到了广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他考上全市最好的初中、高中,第一次高考不理想才回去复读。复读那学期,班主任还资助了他的伙食费。”母亲始终无法释怀,总想着“如果不去复读,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由于年代久远,弟弟的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物件已遗失,甚至连一张毕业照也是因为弟弟为了节省钱财所以也没有留下。
多年来,家人多次向公安机关追问进展。2025年10月27日,贵港市公安局回复称,从未放松对该案的侦查,持续开展走访调查,梳理核查线索,力求尽快破案。
2026年1月8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核实了解情况,港北分局工作人员向媒体确认,案件仍在侦办中,悬赏金额已提高至50万元,警方仍在寻找突破口。
2月6日,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贵港市公安局曾表示:“案件已侦破,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办理中”。
来源: 潇湘晨报 编辑:丁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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