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载着中华民族深厚的“乡土”情结,是中国文化的重要底色。在湖北枣阳市七方镇肥沃的农田之下,就蕴藏着一种非金属矿产——膨润土。它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天然矿物材料,在工业、农业、医药、建筑、环保等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被誉为“全能黏土”或“万能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然而,这份大自然的慷慨馈赠,竟成了不法之徒眼中的“财富密码”。
2021年,枣阳市某镇的马某某偶然得知本地蕴藏具有经济价值的膨润土,便动起了“靠山吃山”的歪心思。2022年4月,在未取得任何采矿许可的情况下,他铤而走险,在该镇租赁9户农户共计25余亩耕地,雇佣工人、车辆大肆采挖膨润土。挖掘机的轰鸣声打破了田野的宁静,运输车不停地穿梭,约8400吨的膨润土被疯狂盗挖,估算价值高达47万余元。原本生长粮食的良田,土层结构遭到破坏,几乎丧失了耕作能力。马某某将盗挖的“土黄金”就地晾晒,做着发财美梦,直到2023年4月群众的举报让他的不法行径彻底暴露,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介入制止。
2024年8月,枣阳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枣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敏锐意识到,此案不仅关乎矿产资源保护,更涉及耕地红线与生态安全。通过现场触目惊心的深坑、详尽的勘验笔录、照片视频记录下破坏的全过程,再加上专业机构出具的权威报告,检察机关迅速构建起完整证据链。
“马某某的行为既对耕地造成了损害,又破坏了矿产资源,其行为是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还是非法采矿罪?”在定罪环节,检察官发出疑问。
检察官再次认真审查案件,向枣阳市自规局负责现场查处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深入现场核查后发现,马某某虽然租赁了25亩耕地,但多数耕地是用来晾晒采挖的膨润土,且该部分耕地种植条件未遭到“严重破坏”,用于采挖膨润土的耕地面积未达到十亩以上,达不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中“数量较大”的入罪标准,马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
面对铁证,马某某悔不当初:“我确实做错了,法律意识太淡薄,只想着眼前利益,我愿意认罪认罚……”
2025年5月21日,枣阳市检察院以马某犯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相应刑罚。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非法开采不仅扰乱管理秩序,更破坏生态、损及公益。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同步推进生态修复,督促马某某对受损耕地回填复垦。案发后,马某某立即停止了破坏,组织人力物力对受损耕地进行了回填修复,现已经恢复粮食种植。
来源:枣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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