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编外人员公开投诉
公立医院“同工不同酬”
近日,在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指导下运营的“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有沅江市人民医院编外医务人员,以「无奈的“编外人员”群体」作为署名,反映了医院存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留言称,我们与在编人员从事完全相同的工作,工作强度、技术要求和岗位职责毫无差别,甚至因为“合同工”的身份常常被安排更多的晚夜班和节假日值班,然而我们的工资比在编人员起码少一半,甚至年终奖都还要大打折扣。单位为我们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一律按最低基数,这直接导致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的严重缩水。
留言呼吁,希望各位领导能看到我们这群“编外人员”的困境,呼吁相关部门重视医疗行业中的“同工不同酬”问题,保障基层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留言者还表示,医疗行业的稳定离不开医院每一位工作者的付出,无论是编制内还是合同制,无论是医生还是护士,检验还是药学,后勤还是临床,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我们肩负的责任并无不同。
留言呼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医院整改。
沅江市委网信办于留言次日接收该问题,并转交至相关单位核实、办理。
随后,留言者就职的沅江市某公立医院给予了回复。答复中,医院首先解释了作为公益性非盈利机构,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来源。其介绍,市财政每年按在编在职人数,划拨一部分人员经费;医院自行解决其他所有编外人员的所有支出。
院方称,面对当前医改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共体建设及群众健康需求不断提高的现状,医院发展面临不少困境,现正积极提升服务效能,亦将动态进行薪酬制度改革,尽量提高编外人员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对于这一问题,网友们的讨论十分热烈,观点也呈现出明显的分歧。
部分网友认为,编制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区分不同的职业层次,编内人员通过努力考取编制,理应享受更好的待遇,若实现同工同酬,将削弱编制的吸引力和考试的公平性。
另一部分网友则呼吁打破编制壁垒,认为应以工作能力和绩效为导向进行薪酬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还有网友提出,全面推进去编制化改革,或许是解决同工同酬问题的根本途径,但这一过程显然面临着巨大的阻力。
近年来,以甘肃、陕西为代表的部分省份在医务人员同工同酬方面做出了比较重要的改革。
02
甘肃基层工作10年
编外人员纳入人事代理,同工同酬
2024年4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层首诊制度落实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持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村医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工作,加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基层骨干人员的培养和轮训。每5年动态调整1次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按照服务人口1.5‰左右的比例配置编制,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
基层医疗机构聘用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取得国家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基层医疗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及以上,纳入人事代理制度管理,与编内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举措。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或者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关系的。
03
从市到省
陕西稳步推进同工同酬
2024年12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深化‘三个年’活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在省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处长杨三忠答记者问,回答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问题时,他明确提出,实现编制内外同工同薪酬。
值得一提的是,陕西省早在2023年就已提出过关于编内外同工同酬的问题。2023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安康市副市长在介绍 “深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明确,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同工同酬。
而在今年的发布会上,明确“同工同酬”的则是省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处长,并且要求实现编制内外同工同薪酬,也就是说,陕西“同工同薪”不光被要求实现,范围也从市扩大到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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