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因未能按时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公告显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发行了19碧地03、20碧地04等公司债券,相关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发行人应当在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但其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直至2025年2月24日才完成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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