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大学生意外离世的消息登上热搜,接下来我们简要了解一下此次事件。
事件概述
2025年4月15日深夜,一19岁女生因腹痛就诊于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
医院开具头孢曲松钠静脉注射,输液4分钟后陶兰出现过敏反应(呼吸急促、意识丧失),因输液区无医护人员在场,陶兰自行拔针后昏迷,经抢救无效于4月20日因过敏性休克及多脏器衰竭死亡。
家属质疑医院未做皮试且未及时观察,要求道歉赔偿,但医院以“按规范操作”为由拒绝承认过错,仅同意人道主义补偿。
头孢曲松钠是否需要皮试?
根据国家卫健委2021年发布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
头孢菌素类药物不推荐常规皮试,除非患者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类速发型过敏史,或药品说明书明确要求。
陶兰的特殊情况:
陶兰既往有左氧氟沙星(喹诺酮类抗生素)过敏史,但左氧氟沙星与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无交叉过敏证据。因此,按现行规范无需皮试,但需加强用药后观察,但显然医院未执行密切观察,成为争议焦点。
医院责任与争议焦点
医护人员观察缺位:根据监控及家属描述,护士换药后离开,陶兰出现过敏反应时输液区无医护人员在场,导致抢救延迟。
医院拒绝道歉的逻辑
医院称“按规范未做皮试无过错”,且补偿仅为“人道主义”而非责任认定。卫健委表示,医疗事故需鉴定才能定责,但双方均未申请,导致责任归属模糊。社会舆论与制度冲突
事件登上热搜后,公众争议集中于两点:医院机械执行“无需皮试”规定,却忽视用药后监护义务,暴露医疗流程缺乏弹性;医院仅赔偿不道歉的态度被认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加剧医患信任危机。
总结与反思
陶兰事件折射出当前医疗体系的深层矛盾:规范执行与个体风险管理的失衡。尽管头孢曲松钠皮试非强制要求,但医院在过敏史患者监护环节的疏漏难辞其咎,希望未来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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