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张皓
4月30日,中日友好医院肖飞董袭莹事件持续发酵,针对将已麻醉的患者晾在手术台40分钟这一指控,肖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当天进行手术准备时,由于爆发激烈争吵,“期间我感到头晕、手抖得厉害,实在无法开始手术,在确保麻醉后的病人很安全,且有麻醉医生、台上护士在场看护的情况下,我摘掉手套、脱手术衣,到手术室门口与领导协商能否更换巡回护士。”
肖飞称,在等待领导回复的过程中,为避免进一步冲突,也为调整身心状态,他返回病房测血压、吃降压药、喝水,平复心情后,和一位朱姓医生一起返回手术间顺利完成了手术。手术历时112分钟,出血10ml,术后患者顺利康复,术后第6天正常出院,顺利康复。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内一位知名麻醉医生对此发微博表示,其他同事在等待肖飞的40分钟内无法进行任何操作,“由于缺乏手术刺激,病人诱导后肯定缺容量,血压会往下掉,心率也会往下掉。麻醉只能减浅或用血管活性药物。否则,患者会陷入事实上的'低血容量性休克'。对于手术病人来说,麻醉只要开始,每分每秒都是不断累计的麻醉风险。”
此前,中日友好医院通报称,举报材料反映的肖飞个人问题基本属实,对其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聘用关系,但未谈及举报中所说麻醉患者被晾40分钟的问题。
医护吵架,麻醉患者被晾40分钟属于什么性质,该不该受到处罚?对于上述网友关心的问题,4月3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咨询了相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据国家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中日友好医院虽然是部属联系单位,但涉及到具体的医疗行为,则遵从属地原则,可联系辖区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尚未接到上述相关投诉,因此无法给出答复。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卫健委《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手术内容(二)以强化核查为基础,严格术中风险管理,其中第7条明确规定:强化手术人员及环节核查。避免出现计划手术医师与实际手术医师不一致的情况,保障手术过程中主要术者(含第一助手)和麻醉医师全程在场。《医师法》23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救治患者,执行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措施;(二)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肖飞作为主治医生,没有正当理由无故离开手术现场40分钟,即使客观上没有给患者造成实际损害,但仍属于无视患者人身安全,违反职业医师规则的行为,属于失职行为,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者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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