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子母亲发声:立案前双方计划领证后房本加名字失败]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将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5日下午,彩礼纠纷案二审也将在该法院开庭审理。
2025年3月23日,郑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017年在阳高县城里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买房和装修共计花费40万元,“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这是为儿子准备的婚房。”2023年1月30日,阳高县一家婚介所介绍其27岁的儿子席某某与24岁的女孩吴某某认识,开始恋爱。二人相恋后感情甜蜜,3个月后吴某某提出希望在席某某的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席某某随即与郑女士商量,“我建议他们两人如果相处得好,可以在结婚后一年加上名字。”
2023年5月1日,男方举办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当天男方先给女孩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孩名字。5月2日,女方举办回门宴,当天下午二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暴。随后,女方母亲找席某某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并补上剩下的8.8万元彩礼。
2023年5月4日,吴某某报案称被席某某强暴,男方家属称因为房产证上未加女方名字才报案,女方对此予以否认。当天在女方要求下,郑女士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答应次日12时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5月5日,席某某涉嫌强奸,被阳高县警方带走立案调查。郑女士称,5月4日晚上儿子还在上班,5日儿子被带走前,双方在阳高县民政局准备领证后立即去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但未办理成功,“当时我们在等我女儿从外地往回赶,送房产证回来。”
2023年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席某某犯强奸罪,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4日,这起备受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一审在阳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月25日,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其当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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