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道路上车水马龙,通行环境比较复杂,有时候发生交通事故真的在所难免,特别是轻微的小剐蹭,很普通很常见。一般来说,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都很好处理,谁的责任,走保险理赔就好。然而,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事故,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哪怕你全程配合,有时候结果也不尽人意。
最近,家住重庆的张先生就遇到一件烦心的事情,他开车过马路的时候撞到了一个行人,被交警判罚10%的责任,这件事让他“很不爽”。原因是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而张先生正常绿灯通行,没有一点违规行为。这件事虽然过去一个周了,但是现在想起来仍然耿耿于怀。
按理来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违法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遇到后正常报保险就好了。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当时下着濛濛细雨,视线不是很好,而且道路有些湿滑,所以,张先生开车的速度并不快。接近斑马线的时候,他还下意识地踩了一脚刹车,确认是绿灯才通过。然而,这时候,一个中年男子急匆匆地跑过斑马线,一下子撞在张先生的车上,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真张先生赶紧下车查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救护人员到场检查后确认,对方只是轻微的擦伤,并无大碍。这时候,中年男子要去医院作进一步检查,要求他陪同并垫付医药费。交警到场后,调取了斑马线附近的监控,确认中年男子是闯红灯被撞。
张先生感到很冤枉,自己正常行驶,对方是闯红灯才被撞,不应该承担医药费,但是对方一口咬定是张先生车速太快才撞了他。面对这种情况,交警只好先让张先生陪同中年男子去医院检查,之后再到交警队去处理,张先生很无奈,只好“认栽”,还好没检查出什么大问题,跟之前的一样,也是轻微擦伤,开了点药就没事了。
第二天,张先生和中年男子一同去交警队处理这起事故。万万没想到的是,交警判定他存在10%的责任,而中年男子闯红灯负主要责任。这个判罚让张先生感到更加冤枉,自己绿灯正常通行,被讹上去医院就算了,现在还要承担10%的责任,真是天理难容。
说实话,这事情谁遇到心里都憋得慌,有理也说不清,很难受。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又确实能找到相关的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很显然,这是极其不公平的,行人闯红灯违反了交通规则,机动车还要承担责任。按道理八竿子都打不着。但是交通法为什么还要这么规定呢?难道开车上路就有错?其实,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行人。
行人在交通参与者处于弱势地位,机动车上路本身具有危险线,你不要说汽车,随便被一个电动车撞都会受伤,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导致死亡。所以,交通法对机动车一方划分一定的“无过错责任”,可以督促司机开车上路随时保持警惕,提高预见能力。
“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车主被判罚存在10%的责任”,这种案例经常都在发生,不胜枚举。现在道路环境越来越复杂,车多拥挤,斑马线上随时都可能出现闯红灯的行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开车上路的时候一定要小心,遇到斑马线主动减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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