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3年2月17日,江西上粟县与湖北黄冈市各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两名醉驾车主在被交警查处后,杀害了五名交警。
事件发生后,全国引起轰动。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针对相关醉驾案件,提交提案建议取消醉驾入刑。
今日,我们回顾两起案件,笔者将对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及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
2023年2月17日,江西省上粟县交警大队接上级通知,于当日傍晚在全县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上级要求本次行动专注酒驾整治与夜晚行车安全,因此,上粟县交警大队民警被部署至县内各主要路口执行勤务。
当晚九时左右,上粟县某交通主干道执勤交警何伟、李军、王强发现,不远处一辆机动摩托车行驶轨迹异常,歪歪扭扭。
目睹机动摩托车蜿蜒前行的轨迹,三人对视一眼,瞬间心领神会。
依据执勤经验,判断摩托车主或酒驾。虽车流已稀,为保交通安全,三人上前拦车,未任其驶过。
拦停摩托车后,车主身上的浓重酒精味证实了三人猜想。他们随即拿出酒精检测仪器,要求车主进行检测,没有多余言语。
此刻,摩托车驾驶员张军(化名)面对交警拦截,神色慌张显而易见。
张军心知今日啤酒饮量不少,若经仪器检测,必属酒后驾驶,甚至可能触及醉驾标准。
张军了解自身状况,面对交警何伟递来的酒精检测器,表现抗拒,试图通过装傻逃避检查。
何伟见张军不配合检查,凭其经验当场警告:若持续如此,将直接带张军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闻何伟警告,张军心生恐惧,勉强按规定吹测仪器。结果显示,正如何伟三人所料,张军属酒后驾驶,未达醉驾标准。
确认张军酒驾,三名交警当即扣押其摩托车,并要求交出驾驶证和行驶证,随后准备开具相应的罚单。
然而,张军此刻再次拖延,迟迟不愿出示驾驶证,声称忘在家中。
见张军心虚躲闪,何伟劝导道,若继续不配合执法,将面临更重的处罚。
张军终是丧气,向交警坦言自己无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张军因酒后且无证驾驶,再添违法行为。三名交警现场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处罚张军后,何伟带他上了警车,计划在执勤任务完成后,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张军听闻交警的处罚决定后,立刻恳求宽恕,企图以此规避应有的惩罚。
张军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交警不会轻易放过他。求饶无果后,张军心生恶念。
酒精作用下,张军掏出小刀,佯装求饶接近正欲执勤的何伟,趁其不备,用小刀刺向何伟,何伟即刻倒地,痛苦挣扎。
张军捅伤何伟后,转向一旁愣神的李军和王强,迅速利用他们未及反应的瞬间,持刀向两人刺去。
见张军捅伤同事后欲加害自己,李军与王强迅速反应,立即对张军展开反击。
李军和王强虽赤手空拳,却最终制服了张军,但在此过程中,两人均被何伟捅伤数刀。
此时,其他交警发现此处骚乱后陆续赶到,合力夺下张军手中的刀,并迅速拨打急救与报警电话。
不幸的是,何伟、李军、王强三人因伤重送医,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身亡。三位年轻交警秉公执法,却不幸在工作岗位上牺牲。
何伟三人遇难的当天,四小时后,湖北省黄冈市也发生一起酒驾查处中交警牺牲的恶性事件,此案件令人唏嘘且气愤。
2月18日凌晨,黄冈市某地交警大队全体队员出动,于交通主干道设卡,开展酒驾查处工作。
工作开展初期,执勤交警在靠近当地餐饮圈的卡点处,迅速察觉并拦截了一辆形迹可疑的车辆。
执勤交警执法记录显示,案发时两交警见一路虎车从十字路口拐入该路,随后该车车速骤减,显现出逃离意图。
然而,交警此时已察觉该车辆,故而该车最终未选择逃逸。
随后,肇事车辆接近交警卡点,执勤交警准备拦截进行酒精检测。但交警走向车辆时,原本行驶正常的路虎突然加速,企图冲过卡点。
车辆突然加速,方向失控,偏离原轨道,径直冲向路边两名执勤交警。
两名执勤交警遭遇突发情况,无暇躲避,当即被撞飞。肇事车辆继续拖行交警一段距离,直至撞上路边护栏才停下。
事故发生后,附近执勤交警迅速围拢,检查受伤同事状况,并着手准备逮捕肇事司机。
然而,肇事司机在酿成严重后果后仍企图逃逸。最终,交警未能拦截住车辆,肇事者强行冲卡,逃离现场。
案发后,两名交警虽迅速送医,但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次日,肇事者胡刚(化名)在其家中被警方成功抓捕归案。
胡刚供述,案发夜他大量饮酒,所驾“路虎”汽车非其所有,系借自朋友。
两起酒驾案件发生后,全国反响强烈,网络上关于酒驾的讨论迅速升温,成为网友们热议的焦点话题。
针对两案严重后果,广东省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玉(化名),作为人大代表,提交了提案,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的规定。
朱玉认为,违法人员选择与执勤交警极端对抗,主要是因醉驾入刑带来的刑事严惩,致其在被查处时采取极端行为。
取消醉驾刑责,加大对酒后驾车的行政惩罚力度,能降低违法者对执法的抵触,进而减少警务人员伤亡。
面对朱玉的说法,网友们并不认同。
我国曾未将醉驾视为刑事犯罪,但近年来多起因司机醉驾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促使法律修订,最终确立了醉驾入刑的规定。
醉驾入刑后,我国酒后驾车事故率大幅下降,这一事实表明,醉驾入刑措施发挥了极为显著的作用。
朱玉欲因酒驾致交警死亡案取消酒驾入刑提案,此想法显然欠妥,难怪网友不认可其提案。
【【以案释法】】
本案中,张军与胡刚酒驾事实确凿,无需再议。本文将对二人后续的荒唐杀人行为进行分析。
首先,张军的行为已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依据我国刑法,张军主观故意杀害三名执勤交警,且客观上已实施该行为,主客观一致,故张军构成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者,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
胡刚行为非故意杀害两名交警,其目的为冲卡,交警死亡系其过失所致,主观上缺乏杀害意图。
故胡刚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应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决水等方式或投放危险物质致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者,将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过失犯罪者,处三年以上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轻者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胡刚马路上公然加速冲卡,此行为潜在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故意,客观上实施,主客观一致,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胡刚所涉两罪名,依据法律应实施数罪并罚的刑事处罚原则,确保处罚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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