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红梅辞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的决定》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孙红梅 资料图
孙红梅出生于1970年1月,辽宁北票人,在内蒙古工作多年,曾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20年9月,孙红梅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24年12月,她履新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记者: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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