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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演愈烈!寿县路政的“违规处罚”行为已遭国家农业振兴局痛批!

这两天安徽淮南寿县顾先生用皮卡拉油被路政部门“天价罚款”的事在网络上被传的沸沸扬扬,甚至引起国家农业振兴局的高度重视!

很简单,因为寿县路政执法部门的操作严重“违反规定”,所做处罚更是“脱离实际”、“不得人心”!

首先第一点,路政执法部门以顾先生的皮卡没有“危险品运输证”为由而进行的处罚,这个“理由”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什么叫没有“危险品运输证”?

在此事件中,明显路政执法部门是“搞错”了对象,顾先生是给自己的农用车加油,它开的皮卡车手续也是齐全的,有牌有证有保险!用皮卡拉油是自用而非销售更不是顾先生用皮卡来“经营买卖”,他的皮卡只是一辆普通的家用车,他有必要为了拉一点自用油就去办理“危险品运输证”吗?这现实吗?

即使他去了,相关部门会给他办理相关的手续吗?若按路政执法部门的意思,顾先生开皮卡拉油,就说他没有“危险品运输证”,如果顾先生骑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去拉油,那是不是顾先生的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也要办理“危险品运输证”?

第二,“明知不可为却为之”!他们明知道“行政复议”是不可能轻易地被做出更改的,可还是在罚款后对顾先生说,如果顾先生对他们的“处罚”有什么不满或异议,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这不是故意“为难”人/欺负人吗?

别说顾先生不会去申请行政复议,就算顾先生去申请,他能申请成功吗?再说了,顾先生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整日为了一家老小的生活而奔波劳碌,面对一系列开销和花费,顾先生可有时间和精力去“申请复议”?

第三,在顾先生拿出村里开的证明,进一步说明自己拉油系自用时,路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却“视而不见”、“不予理睬”!

这一点“学问”可就大了!

无视顾先生村里开的证明,明显一副“官高一级压死人”的做派,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利,做着有损政府形象的事!

高高在上,肆意妄为,丧失了“职业公德”和“职业操守”不说,还进一步凸显了公权力滥用/私用而不受监管或监管不严、不到位的“漏洞”!

第四,“天价罚款”后,竟然还语出惊人,送上一句“这已是最低处罚”(美其名曰作为管理部门自己已经很仁义、很宽宏大量了),这又是一副何等的“无耻”、“不要脸”行径?

张口就一句“最低罚款3万!”

可知道,农民出身的顾先生就是把家里所有的稻谷都卖了也才只有区区的1.8万元,这还包括了他的人工、打药、施肥等所有收入的全部,在向街坊四邻借了1.2万元凑齐了3万元!

一张“张嘴就来的3万元罚款”,足以让顾先生一年白忙,不但如此,顾先生还要还因为了“交罚款”而欠下街坊四邻的“欠款”!

口口声声说“执法为民”,这不是明摆着借着“执法的名义在“为难”人民”、在“压榨”人民,在把他们往死路上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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