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了!在山东,有位34岁已婚高校男教师,瞒着自己家人出轨欺骗了17岁的女高中生。在两人交往期间,男教师连开房费都让女孩付钱,更加可恶的是,他还继续同她人暧昧聊骚。东窗事发后,女孩受到了巨大打击,并将该教师的行径揭露曝光。然而,该教师及家属为了保住工作,提出物质补偿进行弥补女孩。女孩霸气回怼道:不差钱!结果亮了。
据了解,山东17岁的女孩小雯是在校外与这位曹教师相识的。年轻幼稚的小雯,对于恋爱与爱情冲动向往,但她懵懂无知,所以入了曹某的坑。刚开始,曹某在小雯面前,积极伪装、塑造良好的形象,以此慢慢吸引小雯,让其陷入其中不能自拔,最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为了粉饰自己掩人耳目,曹某称自己只有28岁未婚,而自己化名“李某”,曹某新建了一个未实名注册的微信号,与小雯互加了好友。小雯对曹某真是一见倾心,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据小雯表示,在他们两个月的恋爱期间,自己为曹某多次送上奢侈品及保健品,甚至连开房的钱都是自己付的,真是从来不图回报。一次偶然的机会,小雯无意登录上了曹某所在学校的官网,真想看看老师李某的简历资料。谁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李某”竟查无此人,最后一一查找才发现他的真实信息,他本人是曹某而非李某。之后,小雯顺藤摸瓜将曹某无耻的行径连根拔起,真相浮出水面。原来,曹某不仅有妻子与孩子,而且与小雯交往期间,还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的关系。曹某被扒光了虚假的人设,小雯也瞬间崩溃,便打电话投诉到曹某所在的学校进行举报。谁知,曹某却反咬一口,他向小雯父母单位打电话表示投诉,也威胁小雯父母让小雯闭嘴。眼见这曹某变本加厉的人渣态度,一点也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与诚意,小雯一气之下便将此事在网上进行了曝光。自我曝光,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揭露了曹某骗财骗色的行径,小雯的情绪受到很大的挫折,也因此一直没上学,且耽误了学业。结果,可笑的一幕发生了,曹某因为害怕事情发酵会导致其丢了饭碗,所以曹某妻子竟主动加上了小雯微信,表示可以进行经济补偿,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小雯坚决地回怼道自己不差钱,而自己需要的是对方真诚的道歉。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但是,曹某的所作所为与其身份显然背道而驰,甚至连一个做人的底线都没有了。
第一、本案涉及到强奸罪的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与明知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则无论是否采取强迫手段,均构成强奸罪。所谓强奸,是指行为人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下,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质侵犯妇女的性自主权。本案中,事发之时小雯显然已满14周岁且系自愿,对于事物具有认知和辨认能力,故与曹某发生关系,也不成立强奸。所以,曹某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在道德上应当受到严厉谴责。第二、曹某应该受到哪些惩戒与惩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2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最高将受到开除处分,以及吊销教师资格证等处罚。本案中,曹某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背着自己家庭与17岁高中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破坏了自己的家庭婚姻,违背了职业道德伦理,更是践踏了社会公序良俗,要受到道德的严厉谴责 。同时,根据《教师法》第37条规定,如果教师有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还有,如果曹某是党员,因其出轨行为,还会受到例如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所以,曹某的行径无疑会受到严厉的惩处。第三、本案中学校对曹某的处分结果。本案中,学校接到了小雯提供的材料展开了调查,曹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对曹某最终作出了处分结果。一是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了曹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行政职务,撤销其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教师聘用合同。二是按程序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司法机关。
第一、欲望无尽的曹某,辜负家庭且出轨欺骗高中生的行为,世人唾弃,如此下场,也算自食其果。第二、一失足成千古恨!人民教师要恪守师德师风,要爱护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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