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今日,网传我镇一村干部驾车发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职。
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金龙镇燃灯村原党总支副书记黄某(女),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主责。2024年6月21日,黄某被提起公诉。2024年9月30日,法院下达判决书,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判决书于2024年10月11日生效。按照组织程序,已免去黄某燃灯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此前报道:网传“重庆一村委副书记”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仍在职当地多方说法不一
10月16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重庆市某村委副书记在一年前,曾驾车撞死一人、撞伤一人,目前却依旧在岗正常工作。
据了解,网友报料所说的“村委副书记”是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燃灯村的一名黄姓工作人员,在燃灯村担任村党总支副书记。
网友表示,去年,由于黄书记驾车逆行造成车祸,致使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事故发生一年后,黄书记仍在岗正常工作。
10月17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永川区金龙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对燃灯村黄姓工作人员进行革职处理,当事人已经申请离职,组织部门正在走相关流程。”
封面新闻联系到黄姓工作人员所在的燃灯村党总支,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黄姓工作人员已经是没有在工作的状态了,四天前提交了离职报告。”
而燃灯村当地的一位张姓村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最近一段时间,黄姓工作人员都在燃灯村里正常工作。
当被问及最近一次看到黄姓工作人员是什么时候,该村民回复说:“她一直在村里,一直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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