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创业的盈利模式(公益创业的社会价值)
在开始这个话题之前,我想提醒大家关注一下富人的烦恼。这很不公平,你们有太多人关心屌丝和打工仔,却没有人理会夜深人静的时候,马云大哥在想些什么。
人的一生只需要很少的钱,剩下的都是用来炫耀的。当金钱变成一个数字,你会思考人生的意义,你会想到当你离去的时候还能继续被人缅怀。你能够给你的孩子留下足够的财富,但你更希望孩子们能自己去开创他的人生。
在这个时候,你会感慨创业的艰辛,你会毫不吝啬用你只是数字的钱去做一些有益社会的事情,去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要做,为什么不现在就开始呢?
让资本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帮助你创业,再用创业回馈社会,你就会发现创业不再苦逼,创业变得轻松和美好;创业不再卑微,创业变得伟大和高尚。这就是公益公司,一种将个人事业和社会责任完美结合的全新的公司体制。
公益公司的概念最早出现在卡尔马克思《资本论》中。根据马克思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公司将以公益为目的。“当公司以公益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时,人类就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
在现代社会中,公司日益重视自己的社会责任,而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又进一步带来公司形象的提升和利润的增长。上世纪末西方学术界出现了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的研究课题,随后兴起一种benefit company的公司模型。但无论social enterprise还是benefit company,解决的仍然是传统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
真正意义上的公益公司是一种独立于传统公司,实现公司、社会、股东三赢的全新的公司模型,其理论核心是:
1. 用公司红利做公益:公益公司不再以盈利而是以公益为目的,其利润不再分红,应分配利润用于公益事业,从而使社会受益;
2. 用公益众筹做公司:由于红利用于公益事业,公益公司可将公益融入商业模式,激活社会资金投资公益而使公司轻松获得发展资本,进而使公司受益;
3. 股东以红利回馈社会但其股权更快增值:由于解决了发展资本,公益公司较传统公司更快增长而估值快速提高,使股东更快获得股权增值回报,最终使股东受益。
回顾公司发展历史,公司1.0是以自有资本做公司,利润是唯一赚钱来源,它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公司2.0是以风投资本做公司,股权增值取代利润成为最大赚钱来源,它更加追求规模最大化,短期利润已经无关紧要了。公司2.0在巨额资本推动下可以迅速成为行业巨头,这在1.0时代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公司2.0也有个明显缺憾是只有1%的公司能够获得风投。那么怎么解决剩下的99%呢?既然在2.0时代利润已经无关紧要,我就把利润拿去做公益;而既然你去做公益,你就可以反过来发起公益众筹解决资金问题;既然你解决了资金问题,公司估值及股东个人财富就相应增值,这就是公益公司的三个特征,因为增值和公益顺应民间资本的根本属性,可以有效激活民间投资,使资本触手可及。因此公益公司就是公司3.0,它以社会资本做公司,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代表了公司发展的未来。
那么为什么只有公益公司才能发起众筹呢?众所周知,股权众筹在2014-15年是一个热点,当时国内一窝蜂涌现几百家众筹平台。但截至眼下,仅C端众筹网站如水滴筹、轻松筹等存活并发展起来,所有B端商业众筹平台全部关门大吉。其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商业众筹没有市场(其后P2P及虚拟货币骗局大行其道,也证明民间资本严重缺少投资渠道),而是因为商业众筹即股权众筹有两个难以逾越的法律障碍,其一是公司不能做公募,超过200人就可能构成非法集资;其二是法律不能强制规定公司的透明与信息披露义务。没有透明就没有诚信,没有诚信就会欺诈频发,股权众筹平台当然就要破产关门了。
股权众筹的两个法律障碍,在传统公司模式下是无法破解的。因为公司属于私法范畴,现代公司法不可能放开公司做公募,也不可能强制规定公司的透明与信息披露义务。而在公益公司模型下,因为你的业务涉及公益,根据现代公益法,理论上你就可以对不特定人募资,也就必须公开透明。因此,只有在公益公司体制下,这两个法律障碍的解决才具备法理基础,股权众筹才可能得以实现。
公益公司同传统公益机构的区别在于:传统公益机构无独立商业模式,以基金会运作,用募资做公益,公益捐款人是纯粹献爱心;而公益公司则有自己独立的商业模式,以公司化运作,用利润做公益。公益捐款人除献爱心之外还是公司股东,能够获得股权增值回报。
没错,爱心捐款在传统公益机构是直接做公益,在公益公司是间接做公益。它首先是属于投资款,当公司做大做强的时候,就能实现社会、爱心人士(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说到法理,一个常见问题是公益公司和社会企业的区别。大家知道,社会企业起源于英国,英国社会企业联盟对为社会企业的定义是:“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截至目前,美国有35个州、意大利、澳大利亚、英国、新加坡、香港都相继通过或启动了社会企业的立法程序。然而无论是从它的学术定义以及各国立法实践,社会企业都是和它的经营目的相关联,其首要目的是解决社会问题及创造社会价值,其次才是为投资人谋利益。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包括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等,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
同西方社会企业不同,公益公司涉及公司募资和利润用途,它并未直接要求公司解决社会问题,但它以资本力量潜在影响了公司承担公益目的或解决社会问题。所以公益公司比社会企业更具有复制性,任何公司都可以采用公益公司体制;公益公司比社会企业更具有先进性,它以资本力量涵盖了社会企业的社会责任。因此,在法律理论上,社会企业仍属于传统公司,而公益公司则是对传统公司的创新,是一种全新的公司体制。
希望经过诸位的努力,我们可以推动国家出台《公益公司法》,将公益公司作为一种独立的、全新的公司体制,纳入现代公司监管体系中。在你创业做公司的时候,你可以选择注册传统公司,也可以选择注册公益公司。当你注册公益公司时候,法律赋予你做公募的权利,同时你必须承担直达底裤的信息透明义务接受社会监督。这样,你就可以合法进行股权众筹,而全面透明及公益目标也将为你带来众多投资人。然后,不诚信就重罚坐牢了,打官司都可以省略。
创业公司最需要资金、最需要帮助的时刻是在婴儿期。因此,在《公益公司法》以后,我们可以大胆设想,在证券交易机构设立初创企业版或公益公司版,在严格透明确保诚信的前提下,允许初创公益公司上市募资。这些种子或天使轮级别的募资足以引导初创公司度过创业困难期并进入快速发展轨道。这种针对小微初创公司的“初创企业版”将极大降低创业及投资门槛,有效激活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给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有人问到,做公益是只赔不赚的买卖,那么公益公司会不会因为做公益而亏损?答案是绝对不会。其一是公司做公益的钱只是股东应分配的红利部分,丝毫不占用公司自身的资金;其二公司做公益会量力而行,不会盲目花钱;其三是做公益本身就具有广告效应,公益方面的开支大大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对公司发展是有利无害的。另一个问题,投资公益公司又不能分红,岂不是大亏?我的建议是你要看远点。公益公司帮你解决了募资难题,公司发展速度会加快N倍,公司估值和你的股权会增值10N倍,你的股权增值收益将远大于红利损失。仅靠自有资金你可能需要10倍时间才能发展起来,在这段时间你很可能就已经破产了。
因此,即便不考虑公益公司的巨大社会效益,它对股东本身都是利大于弊。
公益公司的社会效益不仅在于它自己做公益,更在于它能激活海量社会资金去投资公益。试想你有一些闲置资金,让你纯捐款献爱心你会不舍得,但让你投资用它的盈利献爱心你就会很动心是不是?况且你这个投资有很大机会增值很多倍。当然,法律只能保障项目的透明性,这种增值是和你选择的公益公司的商业模式和项目运营直接关联的。
综上,公益公司同步实现个人财富与社会责任的最大化,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我个人的看法,1%的公益公司能够改变世界,10%的公益公司将引领世界进入共产主义。
现在让我们解决富人的烦恼。垂暮的富人有一个遗憾和一个担心。一个遗憾是还有太多辛苦挣来的钱没花完,一个担心是自己过多的财富反而可能遗害儿孙。那么成立或加入一个公益公司或许是最好的解决方案。谁说不是呢?
最后引用马云的一句话,“用花在广告上的钱做公益,公益就是最好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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