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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天津市医保异地报销流程新政

一、天津市医保异地报销流程新政010年至1010年,在天津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分配、异地长期居住登记、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具体来说,有以下

一、天津市医保异地报销流程新政

010年至1010年,在天津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分配、异地长期居住登记、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类人:

1.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是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3.异地常驻人员是指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且符合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是指天津市规定的人员,已转诊至天津市责任医院确诊并办理转诊手续,需要经天津经办机构同意转往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人员。

5.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6.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儿童。

二、天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办理对象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直接结算登记。

异地就医有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答:在选定的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参照就医地医疗保险目录,报销标准执行天津市医疗保险政策。

如何记录异地住院的直接结算人员?

医疗登记

1.所需材料:因长期居留、长期工作等原因。已异地安置的天津参保人,因患病需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委托他人的,除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外,还需委托人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联网备案登记手续。

2.具体流程:经办人员通过人社部异地就医登记系统,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联网登记手续。参保人选择并确认医疗机构后,提交跨省异地就医申请,填写并生成《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保存后,挂号信息立即上传到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

3.注:办理异地住院登记备案手续时,可在安置省份(直辖市)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三家医疗机构,一年可以换两次。自登记之日起,个人可以到选定地点的指定机构就医。

(二)异地转诊人员跨省网络就医登记。

参保人因病确需转诊异地住院的,需按照天津市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然后在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的跨省联网转诊手续。

(3)跨省异地病案保管人员信息变更。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如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再次转院或入院,需直接向参保地分中心申请变更,且

(1)按照人社部要求,异地参保人员在天津就医并直接结算的,执行天津市医保支付范围及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按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二)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救助、城乡大病等补助一并结算。

(三)被保险人因故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医疗机构上传相关信息,按原支付流程给被保险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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