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觉得罚金不交也没什么,现在才明白这不仅关乎法律,更关乎自己的未来。”近日,在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集中教育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陈某道出转变。此前,在该院督促下,陈某主动缴纳了5万元罚金。
据了解,近年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探索“巡回检察+协同共治”模式,综合运用数字监督、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参与等手段,推动罚金刑从“被动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2025年以来督促23名在矫人员主动缴纳罚金106.8万余元。
在工作中,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变“坐堂等案”为“主动出击”,将“财产刑判决与执行情况核对”列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必查项目,常态化覆盖辖区13个乡镇,通过查阅档案、座谈谈话掌握第一手信息,并构建“涉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自动比对筛选未立案或长期未执结线索。2025年以来,模型筛查出线索40余条,有效破解发现难题。
针对部分矫正对象履行惰性,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为先、攻心为上”,检察官开展针对性谈话,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限高等法律后果。对于典型案件,邀请来自基层、善做群众工作的人民监督员以第三方视角“零距离”谈话,化解抵触情绪,形成专业监督与社会帮教合力。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还推动协同共治,将财产刑监督嵌入日常矫正工作中,联合矫正机构在入矫宣告、集中教育等环节明确告知义务,并将履行情况作为悔罪表现参考。同时,建立“检察+司法所+社区”联动机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对象,协调民政等部门提供必要帮扶,既显力度又有温度。
据介绍,下一步,阳山县检察院将持续巩固成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守护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贡献检察力量。(梁辉森曾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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