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向低养老金者倾斜,不仅违反了社保法“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基本原则,而且受益者也意见很大,这不能不说养老金调整的政策是失败的。
近几年,我国的养老金调整一直要用“向低养老金倾斜”的政策。不能不说,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想通过向低养老金者适当倾斜,安慰低养老金群体,适当缩小养老金差距。
但是,事与愿违。调整养老金向低养老金“倾斜”的政策,不仅引起了缴纳高档社保群体的反对,也引起了受益者低养老金群体的不满。
高养老金群体认为,这项政策违反了社保法“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不论是缴纳社保,还是调整养老金,都应该始终贯彻这一原则。
而低养老金群体,本来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但是,他们也意见很大。他们认为,2%的调整,就是倾斜了,一年也仅仅几十元,到什么时候能追上高养老金的人?他们的目的,是和缴纳高档社保,领取较高养老金的群体拉平。
所以,既然利益受损群体和获利群体都不满意,足以证明现在的养老金调整倾斜政策是失败的,建议取消,恢复“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社保法原则。否则,社保法就失去了权威,谁还愿意多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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