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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可起诉精神赔偿(女生讨租金后自杀(律师:房东无刑责))

12月12日,陕西商南县女大学生刘某因房东任某不退3100元的租房押金,喝下一瓶“敌草快”自杀去世。随后房东任某表示,不会道歉,接受走法律程序。12月25日,健康时报采访律师表示,房东无刑事责任,家属可起诉精神赔偿。

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刘某的父亲提供的录音中显示,房东任某一再说过“你服毒了,我就给你道歉。”死前,她给西安警方12110短信报警平台留下遗言:“我只需要房东任某的道歉尚可安息。”

关于刘某的死,任某是否因其言行承担法律责任,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接受健康时报采访,他认为:“女孩自杀前虽然曾与房东争吵,房东也说了‘你服毒了,我就给你道歉’最后引发悲剧,但是,房东并不会因此受到刑事制裁。”

付建指出,根据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房东的过激话语,在没有外力强制、胁迫、威胁的情况下,并不足以使一个正常成年人别无选择的自杀。即房东的过激语言不能导致正常理智成年人自杀,两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而本案中,虽然房东不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是其还是要为其对女孩所说的侮辱、刺激性言语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女孩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李宣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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