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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消防车”让道被扣6分,车主申诉遭拒,交警:没罚错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句话可谓是人们极为熟知的,也是驾驶员考取证书时,深入人心的一句话。为了维护交通安全,交通法规也是一门必修课。

可是当人们遵守法规办事,本来是为了安全着想,反而被罚得更重,这又是怎么回事?有位女子因为给消防车让路,反而被扣六分,罚款600元,人们纷纷为其鸣不平。

不让扣三分,让了,让得不好还要扣,外加罚款,这是什么道理?究竟该不该让,怎么让?这样的规定,是否会让人们寒心,不再认可“认路法规”?

“天降”罚款单

正是端午假期,在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出来的李女士,在房地产行业的大背景之下,事业前景攸关,决定逃离工作的压力,去放松身心,来一场说走就走的自驾游。

本以为是找寻诗和远方,结果一趟回来之后,得到的是一张罚单,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开车一向小心谨慎的李女士,为何会被开罚单,又损失了6分以及200元钱?

那日,李女士正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等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按照交通规则在规定区域内等待,这时候的红绿灯是红色的,李女士的操作并没有问题。

可是不一会儿,李女士在自己车子的后视镜当中看到了一辆消防车,紧跟在自己的车后面。这种作业车在城市里面并不少见,即使是没有突发事件的时候,也会见到它们的身影。

因此,李女士认为消防车可能与她一样,只是在等待信号灯。但是身后响起的鸣笛声让李女士意识到了不对,对方有意催促她让行,那么极有可能是正在执行任务的车。

这时候,李女士想到了之前在驾校学习的时候,教练嘱咐过在行驶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救护车、消防车等,是要给他们让行的。

而且,在驾驶证考试中,也有过这样的规定,而且如果没有让行,产生的后果将无以计数,驾驶人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就在李女士想要让路的时候,脑袋里面突然跳出来了另一个反对的声音,这是来自于网络上不少的网友吐槽,称很多时候让路没让好反而扣分罚款。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李女士心中也有了一丝犹豫,到底让还是不让?脑袋里面就像是两个打架的小人一样,各执一词,一面是驾驶人的素质,一面是可能被扣分的危险。

还没等李女士纠结出结果,后面的消防车又是几声鸣笛,身旁车辆的车主,也有摇下车窗,然后催促李女士为消防车让行。

一直以来,社会上存在不少对女司机的偏见,在周围人的催促之下,李女士本来还有所顾虑,一再逼迫下,她挂上档一脚油门就开了出去,为消防车留出了可以通过的距离。

随后,消防车安全通过,也只几十秒的时间就离开了十字路口,这样的让路行为对于李女士来说,是有点自豪的,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人好事。

可是等到消防车离开之后,李女士感觉到了不对劲。为了给车长较长的消防车留出足够的空间,李女士的车子不得不超出停止线,到了斑马线上面

但是这时候的信号灯依旧是红色的,李女士只能当不当正不正地停在斑马线上,身旁都是井然有序的车辆,只有自己十分突兀,这可谓是十分尬尴的场景

这时候的李女士就好像是在火上炙烤一样,消防车走之后,距离绿灯通行还有一分多钟的时间,这段时间周围的车辆、行人,也许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认为这是一个“菜鸟”,还不熟悉开车上路。

比煎熬更加让李女士待不下去的,是不得不重视的事故隐患。在这样的地方停车,自己受到路人的误解,遭受异样的眼光事小,只要再等一分钟就可以离开这里。

可若是因为自己的车子横在路中间,让来往的车辆避之不及,那么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一想到这里,李女士抓紧别的车辆通行的间隙,又一次挂档、踩油门,在红灯的“照耀”下冲了过去。

也许,当时路口中没有了解全貌的人们,看到李女士一脚油门闯红灯的行为,都会有些震惊。其实李女士自身也是有点担忧的,毕竟是闯了红灯。

可是转念一想,对驾驶员驾驶行为的规定中提到过,如果是因为避让特殊车辆而造成的违章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于是,在这样的自我安慰下,李女士把心搁回了肚子里面。

但是刚刚驶离那个路口,李女士就收到了一则通知被罚款的短信。依据规定,李女士的闯红灯行为会受到扣除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时李女士并没有立即去撤销,而是想要等到旅游结束之后再说。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三天,李女士游玩结束之后,十分巧合地又路过了那个十字路口。

无法撤销的罚款

本来还没有想起之前的事情,一到这个路口“触景生情”,想起了还有罚款单没有去撤销。于是就按照短信上的指引,来到了交管部门。

一进门之后,李女士开门见山地说明自己的来意,是来撤销罚单的。可是道明来意之后,工作人员的反应不仅是十分疑惑,也让李女士十分不解。

对方解释说,开出来的罚单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于是,李女士称自己知晓这个情况,并且将自己前几天给消防车让路的情况讲述了一遍。

按照李女士的描述,工作人员调去了当时路段的监控录像,就在李女士信心满满,自己的话得到了证实,能够撤销罚款的时候,却受到了工作人员的当头一棒,“无法撤销”。

及时为消防车让路的行为没有得到肯定以及赞赏,那至少也没有错处,为何还不能撤销罚款?有视频为证,这不是板上钉钉,自己的违章完全是因为让路,也不是主观违规的啊?

随后,工作人员给出了解释。在监控中可以看出,李女士在让路之后,虽然是不得已超出了等待范围,这个行为是因为让路而起,如有违章行为是可以撤销处罚的。

但是之后闯红灯的举动却是与避让消防车无关,因为这时候的消防车已经离开了,本应停留在原地的李女士,却继续行驶离开了十字路口,并且是在红灯的时候,已经构成了闯红灯,并且构成了违法行为。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违章处罚,是无法撤销的。听过工作人员解释的李女士依旧不服,心中还是存有疑惑,认为后来的闯红灯违章行为,即使不是给消防车让路直接导致的,但也有让路的原因存在,属于间接因素。

听到这些,心存疑惑的李女士找到了一位从事于律师行业的朋友,经过一番的了解,朋友解释说工作人员并没有说错,按照法律规定,李女士确实违章,是要接受处罚的。

最后,李女士虽然依旧是心有不甘,但也遵守规章制度,承担了相应的处罚。并且也吸取了一个经验教训,日后的开车过程中,更加小心谨慎。

令人“寒心”的规章制度

此事一经在网络上传播,很多的网友们都纷纷表示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一时间,人们就像是“受害者联盟”一样汇聚在一起,各自讲述曾经被规章制度“伤心”的故事。

就像本案中的李女士一样,一开始是为了做好人好事,而且并没有主观想要违规,就连后来的闯红灯都是不得已,担心有更危险的交通事故发生。

一切都是为了道路安全着想,虽说并不是为了什么奖励,也不是为了人们的称赞,只是想尽自己的能力,力所能及地为道路安全贡献力量罢了。结果反而受到惩罚,岂不让人寒心?

网友们纷纷表示规章制度太过冰冷,并没有做到灵活变通,让很多的驾驶员寒心。此外,明知让路反而会让自己有被扣分更多的可能,那还不如不让,到头来反而能少扣点分。

如此一来,人人边不愿意再让路,那么这些特殊的作业车要如何顺利通行?处于灾难之中,等待着作业车救援的人们,又有谁来为他们打开生命之路?

但是也有的人评论,这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并没有什么问题,李女士被罚也是理所应当。这样的话虽然有一点犀利,不那么让人爱听,但是确确实实句句在理。

案件争议

其实,在本案当中人们所纠结的,不过是规章制度的合理性。既然这种情况不只发生在李女士身上过,那么也就同样是一个社会共性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不小心“栽跟头”,但是依旧有驾驶员没有分清罚与不罚之间的界限?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也许是人们本身就对处罚能否撤销的条件不清晰,也许是对于个别特殊的情况不知道如何应对。

在很多的规章制度中,适用的都是大多数的情况,但是人们的生活中,最多的就是意外,那么当具体情况出现时,是否应该进行具体的分析?

例如本案中的李女士,后来闯红灯的行为一方面是受到避让消防车的间接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在路中间形成障碍,造成交通拥堵。

如此一来,闯,违反交通规则,不闯,造成交通事故也要负责任,如此一来竟是个两难的境地,这又该如何论处?让我们通过法律规定了解一下。

以案释法

一、避让救援车的义务以及责任

首先,对于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时毋庸置疑的,我国的法律对其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案中的消防车,属于特殊车中的一种,因此李女士为其让行等等举动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指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那么,假如李女士没有给消防车让行,是否会受到处罚呢?法律规定,有避让条件的车辆,需要对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援车让行,如果未让行,并且有条件让行却故意阻碍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3分罚款200元进行处罚。

此外,将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受到警告或者罚款,乃至5日-10日的拘留。不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出于道德素养,为救援车让道,应当是驾驶人所具备的自觉行为。

同时,从主动让行,搭建挽救生命之路,也是构建和谐、美好社会的一份力量。

二、为救援车让行违章如何申诉?

本案中李女士的情况,属于警车、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指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该情形并经核实的,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但本法适用的仅有因为救援车直接导致的违章罚单,其他的罚单并不生效,这也就是为什么李女士后来没有停在原地,而是闯了红灯,因此不能被撤销违章处罚的原因。

如果本案中的情况又发生了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李女士没有闯红灯,而是停留在避让之后的位置,但是因为在交通密集区,致使了交通事故,自身或是他人受到了伤害,又当如何?

这样的情况属于避让带来的伤害,被害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寻求赔偿。因此可见,没有逾越法规之外,才是权益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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